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5.1 一般规定
5.1.1 植物种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遵循科学性、植物多样性、艺术性和文化性原则,满足植物园科研、科普及观赏的需要;
2 应明确本地植物区系特征,开展本底植被调查,筛选具有较高自然保护价值、科研价值、观赏价值、利用价值与人文价值的本土植物,以及适合当地气候条件的引入植物;
3 应有利于营造植物的生长空间和生长环境,满足珍稀、濒危、野生植物的生存环境,体现原有植物的生存空间、环境及利用价值。
5.1.2 引种植物应具备原生地记录、物候记录、生物学特性记载和栽培技术资料。
5.1.3 种植土壤的理化性状应符合相关的土壤标准,满足植物生长和雨水渗透的要求,其指标可按现行行业标准《绿化种植土壤》CJ/T 340的有关规定执行。
5.1.2 引种植物应具备原生地记录、物候记录、生物学特性记载和栽培技术资料。
5.1.3 种植土壤的理化性状应符合相关的土壤标准,满足植物生长和雨水渗透的要求,其指标可按现行行业标准《绿化种植土壤》CJ/T 340的有关规定执行。
条文说明
5.1.1 植物种植设计多以模拟自然界的植物群落分布,作为植物配置的主要形态依据,以营造不同植物的生境条件。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说明 返回
顶部
- 上一节:5 种植设计
- 下一节:5.2 露地专类园种植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