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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总平面布局


5.2.1 通用雷达站总平面布局应做到紧凑合理、节约用地。雷达站用地面积应符合表5.2.1的规定。

表5.2.1 通用雷达站用地指标

5.2.2 通用雷达站内建(构)筑物的布局应合理利用地形,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5.2.3 雷达天线塔的位置应便于天线吊装,并宜预留天线吊装场地。

5.2.4 通用雷达站辅助用房、附属用房与雷达用房可合建。

5.2.5 通用雷达站的进站道路宜为混凝土或沥青路面,路宽不应小于3.5m。当进站道路长度超过400m时,宜设置会车区。

5.2.6 通用雷达站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5.2.7 站内和进站道路路面应能承受大型消防车、运输和吊装雷达设备的载荷。坡度和转弯半径应符合运输和吊装设备的要求。

5.2.8 通用雷达站场地应设置排水设施,并应具备抵御50年一遇洪涝灾害的能力。

5.2.9 通用雷达站场地周围宜设置围墙,围墙顶部距外地面高度不宜低于2.5m。

5.2.10 通用雷达站内宜设置停车位及回车坪。

5.2.11 通用雷达站内绿化植物高度不应影响雷达正常工作。

 

条文说明
5.2.1 本条阐明通用雷达站建设用地指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主要用作确定建设用地规模的依据;编制初步设计阶段,主要用作核定和审批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的尺度。本条是根据《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11〕157号的相关规定制定的。
5.2.2 通用雷达站内的布局,要满足雷达探测的要求。可依据原有地势布局雷达塔,雷达用房、辅助用房、附属用房,减少对水土环境现状的破坏。
5.2.3 雷达天线、天线罩要采用汽车起重机吊装,需预留出汽车起重机的停放场地。还要满足雷达天线、雷达罩起吊位置和雷达塔平台间无障碍物的条件。
5.2.8 由于全球气候变化,特大暴雨发生频率增高,引发洪水灾害频繁,雷达站建设中要采取措施,防止洪水对雷达站排水系统造成影响,进而形成内涝。雷达站内涝防治的设计重现期,按现行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的规定取值,定为50年。
5.2.9 围墙形式要考虑周边规划的要求,一般采用封闭式围墙。围墙(栏)净高在行业标准《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MH/T 7003有相应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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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雷达站设计标准 GB5141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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