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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材料
5.3.1 建筑光伏系统用铝合金及钢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5.3.2 建筑光伏系统用硅酮胶及密封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5.3.3 建筑光伏系统用其他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除不锈钢外,系统中使用的不同金属材料的接触部位应设置绝缘垫片或采取其他防腐蚀措施。
2 建筑光伏系统用连接件、紧固件、组合配件宜选用不锈钢或铝合金材质。
条文说明
5.3.1 建筑光伏系统用铝合金及钢材相关标准主要包括:
1 铝合金型材和板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GB5237、《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GB3880、《铝及铝合金阳极氧化与有机聚合物膜》GB/T8013、《建筑用铝型材、铝板氟碳涂层》JG/T133的规定。
2 铝合金材料的化学成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GB/T3190的有关规定,型材表面处理层厚度、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GB/T5237.1~GB/T5237.5的规定。
3 建筑光伏系统隔热铝合金型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隔热型材》GB5237.6的规定。采用穿条工艺生产的隔热铝型材,其隔热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用辅助材料第1部分:聚酰胺隔热条》GB23615.1的规定。采用浇注工艺生产的隔热铝型材,其隔热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用辅助材料第2部分:聚氨酯隔热胶材料》GB23615.2的规定。
4 建筑光伏系统的支撑系统常用钢结构材料,可能采用到的钢材种类、牌号繁多,应根据选择的材料不同符合相应的国家现行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耐候结构钢》GB/T4171、《结构用无缝钢管》GB/T8162、《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GB/T222、《优质碳素结构钢》GB/T699、《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薄钢板及钢带》GB/T912、《不锈钢棒》GB/T1220、《合金结构钢》GB/T3077、《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及钢带》GB/T3274、《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GB/T3280、《不锈钢冷加工棒》GB/T4226、《不锈钢热轧钢板和钢带》GB/T4237、《不锈钢复合钢板和钢带》GB/T8165、《热轧H型钢和部分T型钢》GB/T11263、《钢拉杆》GB/T20934、《不锈钢建筑型材》JG/T73等。
5 钢构件表面除锈处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和《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GB/T8923的有关规定。
6 裸露在室外的光伏支架多数采用钢结构作为支架材料,如附加式屋面光伏系统、光伏遮阳系统、光伏雨篷等,需采取一定的防腐措施,尤其是运行维护时不便于检查或补漆的部位,应该严格控制防腐层厚度并注意施工破坏处的防腐修补,除密闭的闭口型材的内表面外,防腐涂层应完全覆盖钢材表面,包括型材端面,断面,焊接面;整个支架系统应符合25年系统寿命的要求。当采用热浸镀锌防腐处理时,锌膜厚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覆盖层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GB/T13912的规定;当采用氟碳漆喷涂或聚氨酯漆喷涂时,漆膜的厚度不宜小于35m,在空气污染严重及海滨地区,涂膜厚度不宜小于45μm。
7 钢材焊接时,采用的焊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钢焊条》GB/T5117、《低合金钢焊条》GB/T5118的规定,焊缝、边缘和其他区域的表面缺陷的处理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碳钢焊条》GB/T5117、《低合金钢焊条》GB/T5118、《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第3部分:焊缝、边缘和其他区域的表面缺陷的处理等级》GB/T8923.3及《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的规定。
8 钢铸件采用的铸钢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GB/T11352的规定。
7 钢材焊接时,采用的焊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钢焊条》GB/T5117、《低合金钢焊条》GB/T5118的规定,焊缝、边缘和其他区域的表面缺陷的处理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碳钢焊条》GB/T5117、《低合金钢焊条》GB/T5118、《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第3部分:焊缝、边缘和其他区域的表面缺陷的处理等级》GB/T8923.3及《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的规定。
8 钢铸件采用的铸钢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GB/T11352的规定。
5.3.2 建筑光伏系统用硅酮胶及密封材料相关标准主要包括:
1 建筑光伏系统应采用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硅酮结构密封胶的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16776的规定。
2 同一建筑光伏系统工程宜采用同一品牌的硅酮结构密封胶和硅酮耐候密封胶。
3 用于密封无边框的光伏构件的安装缝隙处的耐候密封胶应采用中性硅酮建筑密封胶,其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幕墙玻璃接缝用密封胶》JC/T882的规定。
4 建筑光伏系统的橡胶制品,宜采用三元乙丙橡胶、氯丁橡胶及硅橡胶,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门窗、幕墙用密封胶条》GB/T24498的规定。
5 密封胶垫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工业用橡胶板》GB/T5574的规定。
5.3.3 建筑硅酮结构密封胶在使用前,应经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与其相接触材料的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试验,并应对邵氏硬度、标准状态拉伸粘结性能进行复验。禁止在现场灌注硅酮结构密封胶。由于酸性硅酮密封胶可能会腐蚀没有封边的光伏构件边缘,因此,应采用中性硅酮建筑密封胶。建筑光伏系统用紧固件螺栓、螺钉、螺柱等的机械性能、化学成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紧固件机械性能》GB/T3098.1~GB/T3098.2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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