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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客运枢纽
8.6.1 枢纽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航空、铁路、客运港口枢纽的总平面应以其专属区为核心进行布置,其他枢纽总平面应以主客流优先进行布置;
2 当枢纽设有维修、加油加气、充电等附属设施时,其布设应与公共区适度分离。
8.6.2 枢纽的机动车和行人出入口应分别设置,其个数应根据进出车辆及人员的数量进行设置;同时应满足道路开口要求和防灾要求。
8.6.3 枢纽交通组织设计应包括高峰期间应急出入口设计及应急交通组织方案设计。
8.6.1 本章中的客运枢纽是指在城市客运交通系统中,为多种交通方式或同一种公共交通方式多条线路的客流提供集散换乘的场所。
本条规定了枢纽的交通组织原则、枢纽的功能、布局要求。影响枢纽功能布局的因素很多,但交通需求是其中需要考虑的主要因素。交通枢纽核心区的布局应体现交通一体化、设施一体化、用地集约化,应保证枢纽内部交通与外部交通衔接顺畅、以人为本、公共交通优先、人车分流、有序组织。
8.6.2 规定了枢纽的出入口的设置技术要求。机动车和行人出入口应分别设置,避免流线干扰,保障行人安全。
8.6.3 规定了枢纽的应急设计要求。枢纽是人流集散的中心,应考虑特殊状态下人流疏散问题,避免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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