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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路基路面
5.0.1 路基路面应根据道路功能、技术等级和交通荷载,结合沿线地形、地质、水文、气候、路用材料等条件进行设计;应使用节能减排路面设计,选择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方便施工的路基路面结构,合理采用路面材料再生利用技术。采用工业废渣时应进行环保评价,避免污染自然环境。
5.0.2 路面结构设计应以双轮组单轴载100kN为标准轴载。对有特殊荷载使用要求的道路,应根据具体车辆选用适当的轴载和计算参数。
5.0.3 道路路面结构设计工作年限应根据道路等级及路面类型确定,各种类型路面结构的设计工作年限应符合表5.0.3的规定。
5.0.4 路基路面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及良好的抗永久变形能力和耐久性。路面面层应满足平整、耐磨、抗滑与低噪声等表面特性的要求。路基顶面设计回弹模量值,快速路、主干路不应小于30MPa,次干路、支路不应小于20MPa。
5.0.5 路面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沥青路面在设计工作年限内路表计算弯沉值不应大于设计弯沉值;对于次干路及以上等级道路,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基层层底拉应力不应大于材料的容许抗拉强度,沥青层剪应力不应大于材料的容许抗剪强度,沥青稳定类材料基层层底拉应变不应大于材料的容许拉应变。
2 水泥混凝土路面的面层应以设计工作年限内行车荷载和温度梯度综合作用下不产生疲劳断裂作为设计标准,并应以最大荷载和最大温度梯度综合作用下临界荷位处不产生极限断裂作为验算标准;贫混凝土或碾压混凝土应以设计工作年限内行车荷载作用下不产生疲劳断裂作为设计标准。
3 水泥混凝土强度应以28d龄期的抗弯拉强度标准值控制,水泥混凝土及钢纤维混凝土抗弯拉强度标准值不应小于表5.0.5的规定。
5.0.6 路基路面排水应满足道路总体排水的要求,并应结合沿线地形、地质、水文、气候等自然条件,设置必要的地表排水和地下排水设施,并应形成合理、完整的排水系统。透水路面应结合降雨强度、路基透水系数、路基强度要求、雨水排放及利用措施等协调设置。
5.0.7 路基防护应根据道路功能、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合理选择岩土的物理力学参数,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并应与环境景观相协调。
5.0.8 路基支挡结构应满足各种设计荷载组合下支挡结构的稳定、坚固和耐久性要求;支挡结构类型选择、设置位置和范围,应安全可靠、经济合理、便于施工养护;结构材料应符合耐久、耐腐蚀的要求。
5.0.9 软土、黄土、膨胀土、红黏土、盐渍土等特殊土地区的路基,应查明特殊土的分布范围与地层特征,特殊土的物理、力学和水力特性,以及道路沿线的水文与地质条件,合理确定路基处理或处治的方案,使其具有良好的抗变形能力和稳定性要求。
5.0.10 路基填筑应按不同性质的土进行分类分层压实;路基高边坡施工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
5.0.11 路面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热拌普通沥青混合料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热拌改性沥青混合料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10℃。沥青混合料分层摊铺时,应避免层间污染。
2 水泥混凝土路面抗弯拉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并应在填缝完成后开放交通。
5.0.1 规定了路基路面的设计原则和技术要求。路基路面性能不仅取决于其结构和材料,而且与路基相对高度、压实状况、排水设施及自然因素密切相关。路基路面结构方案的设计应做好前期调查、分析工作,结合沿线地形、地质、材料等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合理选材,保证路基路面具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和耐久性。同时保证路面具有平整、抗滑等特性。
5.0.2 规定了道路路面结构设计的标准轴载取值要求。路面上行驶的车辆种类很多,轴载大小不同,对路面造成的损害相差很大。因而,对路面结构设计来说,不仅是总的累计作用次数,更重要的是轴载的大小和各级轴载在整个车辆组成中所占的比例。为方便计算,必须选用一种轴载作为标准轴载,一般来说应选用道路轴载中所占比例较大,对路面的影响也较大的轴载作为标准轴载。目前我国城市道路和公路标准中均采用双轮组单轴载100kN为标准轴载,相当于国际的中等水平。
标准轴载计算参数为:双轮组单轴载100kN,以BZZ-100表示,轮胎压强为0.7MPa,单轴轮迹当量圆半径r为10.65cm,双轮中心间距为3r。
近些年发展起来的快速公共交通专用道,以及一些连接工业区、码头、港口或仓储区的城市道路,其上运行的车辆以重载、超载车为主,其接地压强可达0.8MPa~1.1MPa,相应的车轮着地的面积也有一定的增加。设计时可根据实测汽车的轴重、轮胎压力、接触面当量圆半径资料,经论证适当提高荷载参数。
5.0.3 路面结构的设计工作年限是设计规定的一个时期,即路面结构在正常设计、正常施工、正常使用、正常维护下按预期目的使用,完成预定功能的工作年限。不同路面类型选用不同的设计工作年限,以保证在设计工作年限内路面平整并具有足够强度。设计工作年限应与路面等级、面层类型及交通量相适应。
5.0.4 规定了保证路基强度和稳定性的性能指标。路基是路面结构的基础,支持路面结构承受行车荷载的作用。为保证路面结构的耐久性,不产生因路基塑性变形所引起的过量沉降变形或裂缝等病害,路面结构对路基提出的基本要求是:稳定、密实、均质,具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抗变形能力和耐久性。
5.0.5 规定了保证路面强度的技术要求。路面结构设计应满足结构整体强度刚度要求,沥青层或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基层抗疲劳开裂和沥青层抗变形的要求。应根据道路等级与类型选择路表弯沉值、沥青稳定类材料基层沥青层层底拉应变、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基层层底拉应力和沥青层剪应力作为沥青路面结构设计指标。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设计应以面层板在设计工作年限内,在行车荷载和温度梯度综合作用下,不产生疲劳断裂作为设计标准。
5.0.6 规定了路基路面排水的要求。路基路面排水是整个道路排水系统的一个重要部分,不仅应满足道路排水总体设计的要求和标准,而且应形成合理、完整的排水系统,及时排除路表降水和路面结构层的内部积水,疏干路基和边坡,以确保路基路面的长期性能。
5.0.7 规定了路基防护设计的技术措施指标要求。暴露在自然界中的路基和路基边坡长期承受水、日照、冻融等自然因素的反复作用,强度和稳定性随之降低。在路基稳定性满足要求的前提下,为了预防和减少各种自然因素的影响,确保路基性能的长期有效,路基防护是不可缺少的工程措施。路基防护包括路基边坡坡面防护和浸水路堤冲刷防护两大类。防护设计要考虑不同措施的适用条件,以及对周围环境景观的影响。路基防护工程是防止路基病害、保证路基稳定的重要措施。规定中强调了应根据道路功能,结合当地气候、水文、地质等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路基稳定。
深挖、高填路基边坡路段,往往存在着稳定性隐患,因此强调必须查明工程地质情况,根据地质勘察成果进行稳定性分析,针对其工程特性进行路基防护设计,确保边坡稳定。
5.0.8 规定了保证路基支挡结构稳定的技术要求。路基支挡结构是道路的重要工程,支挡结构是否稳定关系到车辆及人员人身安全。路基设计应保证支挡结构稳定,减少道路灾害,确保行车安全。为提高边坡稳定性或收缩边坡而设置的支挡结构,在各种荷载组合作用下具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和耐久性,是设计的基本要求。支挡结构的类型繁多,可根据现场的地形、地质、水文等具体情况,结合工程技术条件,从技术可靠、经济合理、环境和谐、便于养护的原则出发,选择最合适的结构形式。支挡结构材料的选用可视结构类型而定。加筋土挡土墙所用的土工合成材料或金属拉带,锚杆挡土墙和锚定板挡土墙所用的钢材拉筋,受水和其他化学成分的作用影响,易产生腐蚀。因而,根据保障支挡结构长效稳定的需要,提出了结构材料耐久、耐腐蚀的要求。
5.0.9 规定了特殊土路基的设计原则。软土、黄土、膨胀土、红黏土、盐渍土等特殊土路基,其稳定、变形及可能产生的工程问题与特殊土的地层特征、物理、力学和水理特性以及道路沿线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有关。因此,条文强调特殊土路基设计应充分重视岩土工程勘察与分析,应有针对性地进行个别验算与方案设计。
5.0.10 本条规定了路基施工质量与安全方面的基本要求。道路建设和使用过程中路基塌陷现象较多,主要原因是施工过程疏于控制,没有按照规定程序和检验标准进行检验和验收,因此本条对易引发安全和质量事故的关键环节予以强调,以引起重视,加强规范管理。
5.0.11 本条规定了路面施工技术与管理的基本要求,制定路面技术与管理基本措施,对于沥青混合料压实的环境温度要求是最低要求,从而保证路面施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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