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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预处理及输送系统
5.3.1 预处理工艺应根据垃圾成分和主体工艺要求确定。预处理系统应配置分选、破碎处理等设备,分选后垃圾中不可降解杂物含量应符合后续设备运行要求。
5.3.2 预处理设备应具有防粘、防缠绕、耐腐蚀、耐负荷冲击等功能,易损部件应易于拆卸和更换,预处理设备的运行参数应可调节。
5.3.3 预处理及输送设备应设置渗沥液收集装置,且便于清洁。设备四周应留有维修需要的空间或通道。
5.3.4 预处理设备应采取防噪减振措施。
5.3.5 油脂分离工艺应根据厨余垃圾处理主体工艺的要求确定,分离出的油脂应进行有效处理或安全利用。
5.3.1 规定了预处理工艺的选择原则。因厨余垃圾杂质较多,需要预处理将杂质去除。另外根据不同的处理工艺,也需要将其中的水、油、盐分等物质去除。本条对分选后垃圾中不可降解杂物含量的规定,主要是为了保证垃圾处理工艺的可靠性和资源化产品的质量。如杂质过多,一方面影响物料的输送性能,另一方面也影响资源化产品的质量。
5.3.2 规定了预处理设施和设备的基本要求。
5.3.3 规定了预处理及输送设备的功能。
5.3.4 规定了预处理设备防噪减振的措施。
5.3.5 本条主要是指餐厨垃圾。餐厨垃圾含有较多的食用油脂,不同的餐厨垃圾处理工艺对油脂的要求不同。如油脂加工产品的市场较好,价格较高,且总量较大,则应尽可能将餐厨垃圾中的油脂分离出来单独加工。如油脂总量较小,单独加工不划算,就可以不做油脂分离。油脂的综合利用方式有多种,生产生物柴油、工业用油或用于化工原料,但不能生产食用油或食品加工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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