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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安全与环境监测


4.9.1 应对填埋场垃圾堆体、垃圾坝及周边山体边坡的稳定安全进行监测,包括堆体中渗沥液液位、堆体位移、垃圾坝位移、周边山体边坡位移等。

4.9.2 应对垃圾填埋场周围地下水、地表水、大气、排放污水、场界噪声、苍蝇密度等进行定期监测。

条文说明

4.9.1 规定了填埋场安全监测的具体内容。

    1 填埋堆体内渗沥液水位监测要求:

       1)渗沥液水位监测内容包括渗沥液导排层水头、填埋堆体主水位及滞水位。

       2)渗沥液导排层水头监测宜在导排层埋设水平水位管,可采用剖面沉降仪与水位计联合测定。

       3)填埋堆体主水位及滞水位监测宜埋设竖向水位管采用水位计测量;当堆体内存在滞水位时,宜埋设分层竖向水位管,采用水位计测量主水位和滞水位。

       4)水平水位管布点宜在每个排水单元中的渗沥液收集主管附近和距离渗沥液收集管最远处各布置一个监测点。

       5)竖向水位管和分层竖向水位管布点要求沿垃圾堆体边坡走向分散布置监测点,平面间距20m~40m,底部距离衬垫层不应小于5m,总数不宜少于2个;分层竖向水位管底部宜埋至隔水层上方,各支管之间应密闭隔绝。

       6)填埋堆体水位监测频次宜为1次/月,遇暴雨等恶劣天气或其他紧急情况时,要求提高监测频次;渗沥液导排层水头监测频次宜为1次/月。

    2 填埋场堆体位移、垃圾坝位移、周边山体边坡位移监测包括表面水平位移和深层水平位移两部分。

    ——表面水平位移监测要求:

       1)表面水平位移应设置标志点,采用测量平面坐标的方法监测。

       2)监测点宜结合作业分区呈网格状布置,随垃圾堆体填埋高度发展逐步设置,平面间距宜为30m~60m,在不稳定区域应适当加密。

       3)表面水平位移监测的警戒值宜为连续2d的位移速率超过10mm/d。

    ——深层水平位移监测要求:

       1)当渗沥液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或垃圾堆体出现失稳征兆时,应监测深层水平位移。

       2)垃圾堆体深层水平位移可通过在堆体中埋设测斜管,采用测斜仪测量。

       3)监测点宜沿垃圾堆体边坡倾向布置,间距宜为30m~60m,总监测点数量不宜少于2个;当垃圾堆体出现失稳征兆时,应在失稳区域设置监测点,监测点数量可根据边坡的具体情况确定;测斜管的埋设深度应足够深,且应保证管底离衬垫系统不应小于5m。

4.9.2 规定了填埋场环境监测的具体内容。环境监测是填埋场控制二次污染的重要手段,是填埋场运行必须做的工作。填埋过程监测与检测要求参考现行行业标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 93的规定,封场后相关监测与检测参考现行国家标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范》GB 51220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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