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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结构设计
8.2.1 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结构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进行设计。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应考虑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应考虑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考虑地震作用时,应按地震作用效应和其他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进行设计。
8.2.2 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结构重要性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计工作年限为20年,取值不应小于1.1;
2 设计工作年限为10年,取值不应小于1.0;
3 设计工作年限为5年,取值不应小于0.9。
8.2.3 作用在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结构上的荷载取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规定,其中风荷载为主控荷载,风荷载标准值按基本风压取值。地震作用计算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执行。
8.2. 4 依附于建(构)筑物外墙面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锚固支座应与建(构)筑物的结构件连接,并应直接承担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传递的荷载。设施结构与墙面支座的连接应按不低于设计内力的2.0倍验算支座连接安全性。
8.2.5 附着于建(构)筑物屋顶的户外广告设施的支座应与屋顶的梁、柱连接,并应直接承担设施传递的荷载。对连接设施的构件应进行强度、刚度和稳定性验算。
8.2.6 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金属结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铝合金结构设计规范》GB 50429的规定。对大型高立柱户外广告的立柱与横梁连接节点宜进行疲劳验算。
8.2.7 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使用的铰链、撑杆等构件应满足承载力要求。
8.2.8 地基基础设计应满足承载力要求,应进行强度、抗滑移、抗倾覆及稳定性验算,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的规定。大型户外高立柱广告的基底不应出现零应力区。
8.2.9 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设计除应进行承载力计算,还应进行结构变形验算,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规定。
8.2.10 在风荷载标准值作用下,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结构变形值和构件长细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钢结构变形容许值应符合表8.2.10-1的规定:
表8.2.10-1 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钢结构变形容许值
注:1 表中变形容许值不适用于LED显示屏钢结构;
2 H为顶点离屋面或地面高度;L为横梁跨度(长度),对悬臂梁为悬臂长度的2倍。
2 LED显示屏钢结构变形容许值应符合表8.2.10-2的规定:
表8.2.10-2 LED显示屏钢结构变形容许值
注:H为结构顶点离屋面或地面高度,L为两支承(受力)点距离。
3 当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钢结构采用平面桁架或空间桁架结构形式时,构件的长细比(λ)容许值应符合表8.2.10-3的规定。
表8.2.10-3 构件的长细比(λ)容许值
条文说明
8.2.1 本标准与大部分结构设计规范或规程一样,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法,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进行设计。
8.2.2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规定,针对户外广告及招牌设施长年位于室外以及设施牌面迎风面大的结构特殊性,确定了其设计工作年限所对应的结构重要性系数取值。
8.2.3 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荷载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规定选用,在考虑地震作用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规定执行,对风沙较大地区的结构荷载应结合当地气候情况确定。对于特殊体形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应通过试验或数值模拟确定其体形系数。
8.2.4 为确保依附于建(构)筑物外墙面的户外广告及招牌设施锚固强度,本条强调了支座必须与建(构)筑物的梁、柱或承重墙体等受力构件连接。为防止因镭固强度不够造成设施脱落,规定了以不低于设计内力的2倍对支座的安全性进行验算,对防止户外广告或招牌设施的高空坠落,起到了积极的安全保证作用。
8.2.5 安装在建(构)筑物屋顶的户外广告设施,设计前必须对被附着物的结构进行核查,其支座应设置在建(构)筑物屋顶柱、梁上方,支座应与屋顶层梁柱网连系在一起,应能直接承担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结构所传递的荷载,并应对被附看物构件进行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验算。
8.2.6 为了杜绝大型高立柱户外广告设施结构发生整体脱落事故,本条强调了立柱与横梁连接点宜按标准要求进行疲劳验算。
8.2.8 本条规定了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地基基础设计应满足承载力计算要求,结构应具有整体稳定性。地基基础设计前应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当基础处于地下水位以下时,应考虑地下水对基础和覆土的浮力作用,当地下水对基础存在侵蚀时,应考虑做防侵处理。设计时应进行强度、抗滑移、抗倾覆及稳定性验算。
8.2.9 本条规定了当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时,应进行承载力(包括稳定性)计算,必要时还应进行结构的变形验算。
8.2.9 本条规定了当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时,应进行承载力(包括稳定性)计算,必要时还应进行结构的变形验算。
8.2.10 针对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画面(或面板)的迎风面积较大的特殊性以及其与一般高管结构存在着极大的差异性,本条对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钢结构的变形容许值,以及采用平面桁架或空间桁架结构形式时的构件长细比(λ)容许值进行了规定。根据LED显示屏钢结构变形容许值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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