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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结构
2 对受荷水平投影面积大于60㎡的刚架或屋架构件,屋面竖向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取不小于0.3kN/㎡。
8.3.3 换流站建筑物、构筑物的基本风压取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有关规定。阀厅、户内直流场应按100年一遇标准取值,其余建筑物、构筑物应按50年一遇标准取值,但不得小于0.3kN/m2。
8.3.4 换流站建筑物、构筑物的结构设计应采用抗震、抗风性能较好且经济合理的结构体系,不规则结构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有关规定采取加强措施。换流站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的结构形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此款删除。
1A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以上时,高端阀厅、"一字形"布置中的低端阀厅的主体结构宜采用全钢排架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或7度时,也可采用钢-钢筋混凝土混合结构;"面对面"布置中的低端阀厅的主体结构宜采用钢-钢筋混凝土混合结构。
2 阀厅、户内直流场屋面结构体系宜采用钢结构有檩屋盖结构体系,屋盖宜采用复合压型钢板屋面板和冷弯薄壁型钢檩条;在风荷载较大地区,也可采用以压型钢板为底模的钢-混凝土板组合楼板结构。墙面围护结构宜选用与主体结构相适应的墙面材料。
3 阀厅屋盖支撑体系的布置、钢结构柱间支撑的布置和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的刚度布置应满足结构的整体刚度和稳定性要求。钢结构节点设置应满足构造简单、施工方便的要求。
4 阀厅、换流变压器之间的防火墙宜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墙结构,也可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填充墙结构。钢筋混凝土防火墙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除应满足混凝土结构的要求外,还应满足防火要求。
5 控制楼主体结构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楼、屋面宜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板。控制楼墙面围护宜采用砌块填充墙。
6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GIS)室主体结构宜采用门式刚架轻型钢结构,屋面宜采用钢结构有檩屋盖体系,屋盖宜采用复合压型钢板屋面板和冷弯薄壁型钢檩条。墙面围护结构宜选用与主体结构相适应的墙面材料。
8.3.5 当阀厅、户内直流场、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GIS)室等建筑物采用钢结构且节点采用螺栓连接时,其承重结构的连接宜采用摩擦型高强螺栓连接;钢结构的防腐宜采用有机防腐涂料体系防腐或冷喷锌防腐。
8.3.6 换流站建筑物、构筑物的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换流站建筑物、构筑物的抗震设防烈度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颁发的文件(图件)确定。抗震设防烈度可采用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规定的地震基本烈度;对已编制抗震设防区划的地区,可按批准的抗震设防烈度或设计地震动参数进行抗震设防。
2 阀厅、控制楼、户内直流场、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GIS)室、站用电室、继电器小室为换流站主要生产建筑物,其抗震设防类别应为乙类,地震作用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8度时,抗震措施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为9度时,抗震措施应进行专题论证;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抗震设计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
3 辅助生产及附属建筑物、构筑物抗震设防类别应为丙类,地震作用和抗震措施均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
8.3.6A 换流变压器隔声罩的设计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换流站噪声控制设计规程》DL/T 5526的有关规定外,尚应具备火灾时不妨碍外部消防灭火救援的功能。
热浸镀锌作为一种传统的防腐方式,其防腐蚀性能较高,有效解决了涂料防腐体系的使用寿命短等缺点,防腐年限一般可达30年,在输变电工程构(塔)架中得到广泛应用。但良好的防护性能的同时,带来了高污染,高能耗,国家已在逐步立法限制热浸镀锌的发展,已经不准新建热镀厂;同时,热浸镀锌受镀槽大小限制,运输限制,使得很多大型构件施工起来非常不便,加上钢材受热变形、发花、镀层修复困难等问题,要求更新更好的技术来解决。另外,由于热浸镀锌高强度螺栓容易发生氢脆破坏、扭矩系数发散、钢结构摩擦面较难处理等缺点,因此限制了摩擦型连接(或承压型连接)高强螺栓的使用,而建筑物承重钢结构的连接一般采用摩擦型连接(或承压型连接)高强螺栓,因此换流站建筑物不宜采用热浸镀锌防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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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部修订说明
- 1 总则
- 2 术语
- 3 换流站站址选择
- 4 交流系统基本条件及直流输电系统的性能要求
- 4.1 交流系统基本条件
- 4.2 直流输电系统的性能要求
- 5 换流站电气设计
- 5.1 电气主接线
- 5.2 电气设备布置
- 5.3 换流站过电压保护、绝缘配合及防雷接地
- 5.4 换流站设备外绝缘设计
- 5.5 主要设备选择
- 6 换流站控制和保护设计
- 6.1 一般规定
- 6.2 计算机监控系统
- 6.3 直流控制保护系统
- 6.4 直流线路故障测距系统
- 6.5 直流暂态故障录波系统
- 6.6 阀冷却控制保护系统
- 6.7 站用直流电源系统及交流不停电电源系统
- 6.8 图像监视及安全警卫系统
- 6.9 全站时间同步系统
- 7 换流站通信设计
- 7.1 换流站主要通信设施
- 7.2 系统通信
- 7.3 站内通信
- 7.4 通信电源、机房和接口要求
- 8 换流站土建
- 8.1 总平面及竖向布置
- 8.2 建筑
- 8.3 结构
- 9 换流站辅助设施
- 9.1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 9.2 阀冷却系统
- 9.3 供水系统
- 9.4 火灾探测与灭火系统
- 10 换流站噪声控制和节能
- 10.1 换流站噪声控制
- 10.2 节能
- 附录A 交流系统谐波干扰指标
- 附录B 直流线路等效干扰电流计算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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