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4.3 移动式户外广告设施
4.3.1 车辆上设置的户外广告不应影响行车安全,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 车顶、车头及车身两侧车窗不应设置户外广告,车后窗设置的广告不应影响安全驾驶;
2 车身广告不应遮挡车辆号牌及车辆服务标识、车灯、经营者名称和监督电话等运营信息;
3 车身广告应整洁、美观,不应使用反光材料,不应对原车颜色全部遮盖,色彩应与车体颜色协调。
4.3.2 利用船舶等水上各类交通工具设置的户外广告,不应影响船行安全,宜采用通透形式。
4.3.3 空中移动广告必须符合国家航空、气象等主管部门有关航空飞行物安全、气球施放的规定。
4.3.4 除广告车外,移动式户外广告设施不应采用LED显示屏和播放声音。广告车在行驶过程中不应播放动态画面和声音。
条文说明
4.3.1 本条从安全、市容景观的角度提出了车身广告设置的相关要求。
4.3.2 本条对利用水上交通工具设置户外广告的,提倡采用通透式形式,主要为提高其抗风能力。
4.3.3 本条从航空安全角度提出空中移动广告设置的相关要求,并应符合《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等的规定。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说明 返回
顶部
- 上一节:4.2 独立式户外广告设施
- 下一节:5 户外招牌设施设置要求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4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要求
- 4.1 附属式户外广告设施
- 4.2 独立式户外广告设施
- 4.3 移动式户外广告设施
- 5 户外招牌设施设置要求
- 5.1 附属式户外招牌设施
- 5.2 独立式户外招牌设施
- 6 照明
- 7 材料及电器件
- 7.1 结构材料
- 7.2 面板材料
- 7.3 连接材料
- 7.4 电器件及照明器材
- 8 设计
- 8.1 一般规定
- 8.2 结构设计
- 8.3 结构构造
- 8.4 电气及控制系统
- 8.5 接地及防雷设计
- 9 施工及验收
- 9.1 一般规定
- 9.2 混凝土结构施工
- 9.3 化学锚栓锚固施工
- 9.4 金属结构制作
- 9.5 设施安装
- 9.6 电气及防雷施工
- 9.7 验收
- 10 运行管理
- 10.1 一般规定
- 10.2 维护保养
- 10.3 安全检测
- 本标准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