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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绿化隔离带
10.0.1 绿化隔离带应实现城镇组团隔离以及城镇周围和城镇间绿化隔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城镇周围和城镇间应建立城乡统筹的生态空间网络,保留并设置绿化隔离地区、通风廊道、生态廊道和设施防护绿地;
2 城镇各功能组团之间应利用自然山体、河湖水系、农田林网、交通和公用设施廊道等实施组团隔离,并应与城镇外围绿色生态空间相连接。
10.0.2 绿化隔离带应实现环卫设施、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工业仓储用地安全和卫生隔离的功能,以及蓄滞洪区的地质和自然灾害防护功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铁路、高速公路和快速路等防护绿地应具有保障交通安全的隔离宽度,植物种植应实现隔声降噪功能;
2 水厂、水源地等防护绿地应具有保障卫生隔离的宽度,植物种植应实现涵养水源功能;
3 蓄滞洪区和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山体,防护绿地应具有保障安全的隔离宽度,植物种植不应妨碍行洪。
10.0.3 滨水绿化隔离带应实现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等生态防护功能。
10.0.4 绿化隔离带的植物选择与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选择抗污染、适应性强、低维护的乡土树种;
2 根据污染源和防护性质的不同,植物种植应采用相应的分层结构。
10.0.1 基于景观生态学原则,合理布局城镇和组团绿化隔离带,具有控制城镇无序蔓延、优化城镇空间形态的作用,同时可实现提升城市环境质量、改善城市通风环境、缓解城市热岛效应、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文过程、提供休闲游憩场所等多种功能。为了促进城市的空气流动,缓解热岛效应和改善人体舒适度,设置通风廊道为城区引入新鲜空气。生态廊道是指由植被、水体等生态结构要素构成的线性空间,具有保护生物多样性、过滤或消减污染物、防止水土流失、防风固沙、调控洪水等生态服务作用。构建连续、完整的城市生态基础设施是促进城市健康发展的基础,合理布局必要的隔离地区、通风廊道、生态廊道等,能够维持生态系统过程、保障生态平衡和安全、持续提供生态系统服务。
10.0.2 绿化隔离带是为了满足城市对生态、卫生、隔离、安全等要求而设置的,其功能是对自然灾害或城市公害起到一定的防护或减弱作用。随着城市环境质量关注度的提升,防护绿地的功能更加复合,城市中同一防护绿地可能需同时承担生态、卫生、隔离甚至安全等多种功能。
在易产生污染和易受污染影响的设施周围设置防护绿地,可有效减缓项目建设对城市生态环境的影响,保障项目自身的安全。粪便处理厂、生活垃圾焚烧厂、生活垃圾堆肥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等环卫设施具有污染性,需要设置防护绿地防止对城市其他地区产生污染;在铁路、高速公路和快速路等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周围设置绿化隔离带可以保障该设施的运行安全,保护沿线环境,减少火车、汽车等交通工具的噪声和振动影响,水厂、水源地是城市给水系统的重要部分,需要通过防护绿地确保其安全;在地震断裂带、山体滑坡、泥石流、蓄滞洪区等自然灾害易发生的区域周围设置具有一定隔离宽度的防护绿地可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生命安全,减少灾害影响。
10.0.3 滨水绿化隔离带对水体本身的生物群落培育和生态功能的保护重建,以及模仿自然水系中水陆边缘的生态、景观的连续性等方面均具有重要意义。河流、湖泊沿岸防护绿地要根据河道截面竖向、河道宽度、周边用地条件等设置一定的宽度,才能有效地实现保持水土和涵养水源的作用。
10.0.4 绿化隔离带栽植的植物对自然灾害以及城市废气、粉尘等污染物有很好的减弱作用,选择抗污染、适应性强的乡土植物有助于植物生长健康,并能有效地发挥生态隔离的功能。植物种植采用相应的分层结构能够最大限度形成隔离屏障,发挥植物的抗污染效果。由于不同绿化隔离带的防护作用不同,不同地域的适生植物种类差异起到的功能效能也不同,因此绿化隔离带植物种植方式和物种选择要根据具体的防护要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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