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9.3 消防联动控制
9.3.1 既有建筑改造的消防水泵的控制方式应符合本规程第 7.4.2 条的规定。
9.3.2 改造区域设有防火卷帘、常开防火门、电动排烟窗、电动挡烟垂壁时,优先采用消防控制室集 中控制,不具备条件时可在相关联的部位设置消防联动控制装置(可采用自带火灾探测器接口的控制箱 直接进行联动控制)。
9.3.3 其它需联动设备应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9.3.2 改造区域设有防火卷帘、常开防火门、电动排烟窗、电动挡烟垂壁时,优先采用消防控制室集 中控制,不具备条件时可在相关联的部位设置消防联动控制装置(可采用自带火灾探测器接口的控制箱 直接进行联动控制)。
9.3.3 其它需联动设备应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顶部
- 上一节:9.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下一节:9.4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范围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3 术语和定义
- 4 总则
- 5 改造可行性研究
- 6 建筑设计
- 6.1 建筑内部装修
- 6.2 建筑整体改造
- 6.3 建筑局部改造
- 6.4 建筑构造
- 6.5 救援窗口
- 7 消防给水系统
- 7.1 消火栓系统
- 7.2 自动灭火系统
- 7.3 消防用水量
- 7.4 消防水泵房及消防水池
- 7.5 消防电梯排水设施
- 8 防烟排烟系统
- 8.1 一般规定
- 8.2 防烟系统
- 8.3 排烟系统
- 9 消防电气
- 9.1 消防电源
- 9.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9.3 消防联动控制
- 9.4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 9.5 消防供配电系统
- 附录A (资料性) 既有建筑改造消防技术可行性研究报告格式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