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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7 交流电源端口谐波、谐间波及电网信号的低频抗扰度试验
5.27.1 目的
确定消防电子产品在使用环境中对低压电网(50Hz)中的谐波干扰的适应性。
5.27.2 要求
5.27.2.1 试验方法按照 GB/T 17626.13-2006的规定进行。
5.27.2.2 试验期间,扫频的幅值依赖于频率范围。频率扫描(模拟)或阶跃(数字)的速率不小于每10倍频程5min,扫描中遇到的试验样品的性能异常的频率点以及所有的谐振点,应驻留,每个频率点的驻留时间至少为120s。谐振点的确定应在完成扫频试验时进行。
5.27.2.3 对于三相试验样品,谐波或谐间波畸变电压应同时施加在三相的线-中性点之间,并且每个线-中性点电压中的谐波应与相应的基波电压波形有相同的相位关系,即相互有120°相位移。本方法要求试验发生器的输出应有中性点,并且不应有不传输同极性的3的倍数次谐波的三相输出变压器。该方法不适用于无中性点连接的三相试验样品。
5.27.2.4 条件试验过程中试验样品要接通电源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在条件试验后进行性能检测。
5.27.3 严酷等级
0级、I级、Ⅱ级产品采用GB/T 17626.13-2006 规定的等级2,Ⅲ级和Ⅳ级产品采用GB/T 17626.13-2006规定的等级3。
5.27.4 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 GB/T 17626.13-2006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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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 高温(运行)试验
- 5.2 高温(耐久)试验
- 5.3 低温(运行)试验
- 5.4 低温(耐久)试验
- 5.5 恒定湿热(运行)试验
- 5.6 恒定湿热(耐久)试验
- 5.7 交变湿热(运行)试验
- 5.8 交变湿热(耐久)试验
- 5.9 二氧化硫(SO2)腐蚀(耐久)试验
- 5.10 冲击(运行)试验
- 5.11 碰撞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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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3 振动(正弦)(耐久)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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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9 电压波动抗扰度试验
- 5.20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
- 5.21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 5.22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 5.23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 5.24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 5.25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
- 5.26 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
- 5.27 交流电源端口谐波、谐间波及电网信号的低频抗扰度试验
- 附录A(规范性) 消防电子产品安全完整性等级的评估
- A.1 消防电子产品的整体安全生命周期
- A.2 硬件安全完整性等级评估
- A.3 软件安全完整性等级评估
- 附录B(规范性) 试验要求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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