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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 长霉试验


5.15.1 目的
    确定消防电子产品在潮湿的长霉条件下贮存及使用的适应性。
5.15.2 要求
5.15.2.1 试验方法按照 GB/T 2423.16-2008中规定的试验方法1进行。试验方法1不适用的情况下,可以考虑采用GB/T 2423.16-2008中规定的试验方法2。
5.15.2.2 采用的试验菌种见表18,表中列出每种菌种预期的侵染性能以供参考。不管试验样品的性质如何,混合悬浮液应该使用所有这些菌种孢子。菌种和冷冻干孢子应从已认可的真菌菌种保藏中心获取。将它们放在标有接种日期的容器里。菌种培养物充分形成孢子后,制备孢子悬浮液。大多数情况下,在(29±1)℃条件下经过7d~14d培养就可以形成孢子。
表18
5.15.2.3 孢子悬浮液的制备:首先用无菌蒸馏水制备悬浮液,其中添加浓度为0.005%~0.01%的湿润剂,基于N-甲级牛磺酸或二辛基硫代丁二酸钠的溶剂比较合适。湿润剂中不应含有促进或抑制霉菌生长的物质。向各菌管缓慢加入含有湿润剂的无菌水10mL。将铂丝或者镍镉丝在火焰上烧至赤红以消毒并冷却,用其轻轻刮菌种表面以释放出孢子。轻轻震荡液体以使孢子分散而不分离出菌丝碎片。将悬浮液通过无菌玻璃纤维薄层或者孔径为40μm~100μm的微过滤器过滤到一个无菌离心管。过滤后的孢子悬浮液离心分离后,去掉上层清液。用不少于10mL的无菌蒸馏水将沉淀物再悬浮、离心。如此清洗孢子3次。
5.15.2.4 试验方法1的准备:选用下列溶液稀释孢子沉淀物:如果试验样品要求外观检查,用表19中的无机盐溶液,但不含蔗糖;如果试验样品要求检查性能或测量电性能,则选用无菌蒸馏水。
5.15.2.5 用显微计数法或浊度法将孢子浓度稀释到1×106/mL~2×106/mL之间。按照相关接种规程,将相同体积的单一孢子溶液混合制备成最终孢子接种悬浊液。采用无机盐溶液配制的要在45h内使用,无菌蒸馏水配制的要求在6h内使用。喷洒接种要制备100mL;浸渍或涂刷接种要制备500mL。
5.15.2.6 试验方法2的准备:根据对照条(见5.15.2.7)用营养溶液稀释孢子沉淀物,调整孢子浓度到1×106/mL~2×106/mL。按照相关接种规程,将相同体积的单一孢子溶液混合制备成最终孢子接种悬浮液。孢子接种悬浮液要求在6h内使用。
5.15.2.7 对照条:对照条由白色滤纸或未经处理棉织品制成。制备对照条的营养液成分见表19。在20℃下营养液pH值应为6.0~6.5,如果有需要可以用0.01mol的NaOH溶液调节,然后放在高压蒸汽锅中(120±1)℃下灭菌20min。对照条用营养液浸泡,接种前,从营养液中取出、滴干。
表19
5.15.2.8 喷洒接种应使用医疗护理用超声雾化器,并与接种箱安全柜连接。
5.15.2.9 给小件试验样品接种时,应采用带盖子的、能够放置或悬挂样品及对照装置的玻璃或者塑料容器。容器的大小和形状应保证底部有足够敞露的水表面积,以保持容器内的相对湿度大于90%。悬挂放置应保证放置的试验样品不浸在水中或溅到水滴。将容器放入试验箱中以培养样品和对照条,试验箱内整个工作空间温度应均匀保持在28℃~30℃范围内。控温器运作引起的温度周期循环变化不应超过1℃/h。
5.15.2.10 给大件试验样品接种时,应采用具有良好密封门的湿度试验箱,以防止箱内和试验室之间的空气交换。整个工作空间的相对湿度应保持到大于90%,不应有冷凝水从试验箱顶部或壁上滴到样品和对照条上。整个工作空间温度应均匀保持在28℃~30℃范围内。控温器运行引起的温度周期循环变化不应超过1℃/h。为了使整个工作空间达到规定的均匀的温度和湿度,可以使箱内空气强迫循环,样品表面的空气流速不应超过1m/s。
5.15.2.11 在接种前,样品应当在温度(29±1)℃、相对湿度90%~100%的条件下至少贮存4h。
5.15.2.12 培养条件为温度(29±1)℃、相对湿度90%~100%。对于小件试验样品,接种后将试验样品和3个对照条分开间距放置在容器内,并把容器放在培养箱中;阴性对照样品应放置在与存放试验样品的容器相同但无菌的容器中,不放置对照条,并将容器放在培养箱中。对于容器不能容纳的大件试验样品,接种以后将对照条和试验样品一起放在培养箱中,阴性对照样品应放置在单独专用、经过消毒的试验箱中。
    容器或湿度箱在下列情况下打开:
    ——7d后检查对照条,确定孢子的活性及培养条件;
    ——每7d为容器提供一次氧气,直至规定的培养周期结束;
    ——目测,进行中间检查。
    开放时间不宜超过5min。培养7d后,在每个对照条上用肉眼应观察到不同霉菌的生长。否则该试验无效,需要重新开始。
5.15.2.13 试验期间,试验样品处于非通电状态。条件试验后进行试验样品的外观和性能检测。
5.15.3 严酷等级
    长霉试验方法1的严酷等级应满足表20的要求。
表20
    长霉试验方法2的严酷等级应满足表21的要求。
表21
5.15.4 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 2423.16-2008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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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方法及严酷等级 GB/T1683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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