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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居住部分


3.2.1 居室不应布置在地下室。
3.2.2 严寒地区的居室应设置通风换气设施。
3.2.3 当居室内附设卫生间时,应满足便溺、洗漱功能要求。
3.2.4 贴邻公用盥洗室、公用厕所、卫生间等用水房间的居室、储藏室应在相邻墙体的迎水面做防潮或防水处理。
3.2.5 当居室内安装配电箱时,配电箱内电源进线的开关应具有隔离和同时断开相线及中性线的功能。
条文说明
3.2.1 本条是居室安全性能、宜居性能的目标要求。地下室室内潮湿,通风和采光条件差,安全疏散难度大,故居室不应设在地下室。
3.2.2 本条为安全、宜居的性能要求。严寒地区冬季寒冷,居室很少开窗换气,室内空气质量较差,不利健康。因此该地区宿舍的居室应设置通风换气设施,如气窗、通风道、换气扇、窗式或墙式通风器等,改善冬季室内空气质量。
3.2.3 本条提出附设卫生间的基本功能要求。
3.2.4 本条规定贴邻公用盥洗室、公用厕所、卫生间等用水房间的居室、储藏室的墙面应在相邻墙体的迎水面作防潮或防水处理,目的是保证居室的居住环境,保障人身健康。
3.2.5 本条是居室检修电路时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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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旅馆建筑项目规范 GB5502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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