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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通用要求


9.1.1 运营单位应积极开展消防公益宣传,通过电子媒介、平面媒体等形式,向乘客宣传防火措施、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避难、逃生方式等消防安全知识。
9.1.2 运营单位应根据季节性特点及重大活动等特殊时期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9.1.3 新入职和调岗员工上岗前应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9.1.4 运营单位每半年应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在岗人员消防安全培训。
9.1.5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纳入职工的继续教育学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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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消防安全管理 GB/T4048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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