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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通用要求


8.1.1 运营单位应遵循“安全第一、快速反应、及时疏散、有效处置、减少损失、降低影响”的原则,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8.1.2 运营单位应配备火灾应急处置所需要的设备及物资,并应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设备完好。
8.1.3 发生火灾事故后,运营单位应按规定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采取应急抢险揩施,防止事态扩大,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快恢复运营,并按规定及时报告。
8.1.4 运营单位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动情况、安全生产条件的变化情况以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和应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预案。
8.1.5 运营单位应定期开展预案演练,专职或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应针对预案内抢险救援任务开
展技能、体能操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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