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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消防员被困在轿厢内的救援
5.4.1 轿厢安全窗
5.4.1.1 轿顶应设置轿厢安全窗,其净开口尺寸应至少为0.50m×0.70m。
5.4.1.2 轿厢安全窗应符合GB/T7588.1-2020中5.4.6的要求,尺寸除外。
通过轿厢安全窗进入轿厢内不应被永久性的设备或照明灯具阻碍。如果装有悬挂吊顶,则无需使用专用工具便能容易地将其打开或移去。为了使用轿厢安全窗,移除吊顶的任何单独的力应小于250N。在打开轿厢安全窗进行救援时,应能从轿厢内和轿厢外清楚地识别吊顶的开启位置。
应采取措施防止吊顶打开后坠落的风险,吊顶应能由消防员从轿厢内打开。
注1:采用符合GB/T7588.1-2020中5.3.9.3的三角钥匙打开安全窗时,三角钥匙不视为专用工具。
注2:与当地消防救援部门和应急救援服务单位联络以明确拟采用的轿厢内自救程序,这可能是有益的。
注3:为保证消防员有足够的空间,铰链式吊顶打开后,其最低点距离轿厢地面不应小于1.6m。
5.4.1.3 如果打开了安全窗,即使安全窗重新关上,在未执行手动锁紧动作时电气开关也不应复位。安全窗打开后,应防止消防员电梯的运行。
5.4.2 梯子
5.4.2.1 梯子应符合GB/T17889.1的要求,其存放位置应避免正常维护作业时人员绊倒的危险,并能安全地展开。
5.4.2.2 当梯子不在存放位置时,应通过GB/T7588.1-2020中5.11.2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防止消防员电梯的运行。
5.4.2.3 采用可移动的梯子在轿厢和轿顶之间实施救援时,梯子的长度应至少为轿厢内高度加上1m,梯子应能放置在安全窗开口的短边。
5.4.2.4 采用可移动梯子在轿顶和层站之间实施救援时,梯子的长度应至少使消防员能从轿顶到达释放上一层站的层门锁紧装置的位置,以便消防员能撤离轿顶。可移动梯子的长度不应超过6m。梯子不应倚靠在层门上,在轿顶上应设置合适的支撑点,从井道内应能用一只手打开层门。
5.4.3 从轿厢外救援
可使用下列救援方法:
a)便携式梯子;或
b)消防用防坠落装备,应在每个层站附近都设置救援工具的安全固定点。
注:无论用何种方法,所有这些工具都应由建筑物业主而不是消防员电梯制造单位提供。
无论轿顶与最近可到达层站地坎之间的距离多长,使用上述装置应能安全到达轿顶。
应提供梯子以便消防员从轿顶进入轿厢,梯子应符合5.4.2的要求并能从轿顶展开,该梯子可以与从轿厢内自救的梯子共用。
5.4.4 从轿厢内自救
应提供从消防员电梯轿厢内完全打开轿厢安全窗的方法。
应提供梯子或踩踏点,以便人员到达轿顶,并将其设置在轿厢安全窗的短边一侧。
如果提供梯子,梯子应符合5.4.2的要求,其设置方式应能使它们从轿厢内部安全地展开。
如果提供踩踏点,其最大梯阶高度为0.4m,任一踩踏点应能支撑1500N的负荷,踩踏点的外缘与对应的垂直轿壁之间的净距离不应小于0.15m。
应设置符合5.4.2要求的梯子,以允许人员从轿顶到达上一层站。
在井道内每个层站靠近门锁处,应设置简单的示意图或标志,清楚地标明如何打开层门。
5.4.5 救援的实施
消防员电梯在整个行程中,每个可能被阻碍的位置,应能按照5.4.3、5.4.4中规定的要求实施救援。救援原理示例见附录E,也见0.3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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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引言
- 1 范围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3 术语和定义
- 4 重大危险列表
- 5 安全要求和/或防护措施
- 5.1 环境、建筑物要求
- 5.2 消防员电梯基本要求
- 5.3 电气设备的防水保护
- 5.4 消防员被困在轿厢内的救援
- 5.5 液压电梯用于消防员电梯
- 5.6 轿门和层门
- 5.7 驱动主机和相关设备
- 5.8 控制系统
- 5.9 供电
- 5.10 供电转换和中断
- 5.11 轿厢和层站的控制装置
- 5.12 消防服务通信系统
- 6 安全要求和/或保护措施的验证
- 7 使用信息
- 附录A (资料性) 水的管理
- 附录B (资料性) 消防员电梯的供电——第二电源
- 附录C (资料性) 消防员电梯的布置
- 附录D (规范性) 消防员电梯井道内的防水
- 附录E (资料性) 消防员救援原理示例
- 附录F (资料性) 建筑接口
- 附录G (规范性) 消防员电梯的标志
- 附录H (资料性) 维护要求
- 附录I (资料性) 高层建筑的消防原理
- 附录J (资料性) 防火分区的原理
-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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