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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技术审查资料要求
2.2.1 技术审查资料一般包括:
1.通过施工图审查的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
2.全套设计施工图和计算书(根据需要):
3.按有关规定需要提交的试验报告、检测报告、专项审查(论证、评审)意见等。
注:勘察设计企业、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未按规定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图纸和计算书)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则设计文件无效。
2.2.2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深度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的相关要求。
2.2.3 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深度应符合《江苏省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7年版)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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