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5.3 阀门与管道、管件
5.3.1 开式系统分区控制阀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具有接收控制信号实现启动、反馈阀门启闭和故障信号的功能;
b)应具有自动、手动和机械应急操作功能,并应采用手动操作方式关闭阀门;
c)应在明显位置设置对应于防护区或防护对象的永久性标识,并应标明水流方向。
b)应具有自动、手动和机械应急操作功能,并应采用手动操作方式关闭阀门;
c)应在明显位置设置对应于防护区或防护对象的永久性标识,并应标明水流方向。
5.3.2 闭式系统区域控制阀应为带开关锁定或开关指示的阀组。
5.3.3 闭式系统试水阀的接口大小应和管网末端的管道一致,测试水应排至安全的地方。
5.3.4 系统管道应采用奥氏体不锈钢管,或其他耐腐蚀和耐压性能相当的金属管材。管道的材质和性能应符合GB/T14976和GB/T12771的有关规定。
系统最大工作压力不小于3.50MPa时,应采用符合GB/T20878中规定牌号为022Cr17Ni12Mo2的奥氏体不锈钢无缝钢管,或其他耐腐蚀和耐压性能不低于该牌号材料的金属管道。
5.3.5 系统管件应满足GB50235相关要求。系统管道连接件的材质应与管道相同。系统管道宜采用专用接头或法兰连接,也可采用氩弧焊焊接。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顶部
- 上一节:5.2 供水装置与过滤器
- 下一节:6 系统控制
目录导航
- 前言
- 引言
- 1 范围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3 术语与符号
- 3.1 术语
- 3.2 符号
- 4 系统设计
- 4.1 一般规定
- 4.2 系统选型
- 4.3 设计参数
- 4.4 喷头布置
- 4.5 水力计算
- 4.6 供水
- 4.7 阀门和管道布置
- 5 系统组件
- 5.1 一般规定
- 5.2 供水装置与过滤器
- 5.3 阀门与管道、管件
- 6 系统控制
- 7 系统施工、调试及验收
- 7.1 一般规定
- 7.2 进场检验
- 7.3 安装
- 7.4 调试
- 7.5 验收
- 8 系统维护管理
- 附录A (规范性)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实体火灾模拟实验基本要求
- 附录B (规范性)莫迪图
- 附录C (规范性)水的密度及其动力粘度系数
- 附录D (规范性)阀门、管件相对于不锈钢无缝管的当量长度
- 附录E (规范性)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工程划分
- 附录F (规范性)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 附录G (规范性)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
- 附录H (规范性)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 附录I (规范性)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维护管理工作检查项目
- 附录J (规范性)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维护管理工作检查项目
- 参考文献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