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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钢筒仓结构
5.5.1 独立布置的钢筒仓应设置沉降观测点,钢筒仓与毗邻的建(构)筑物之间或群仓地基土的压缩性有显著差异时,应采取减小不均匀沉降的措施。
5.5.2 钢筒仓荷载与作用应包括下列四类:
1 永久荷载:结构自重,其他构件及固定设备重;
2 可变荷载:贮料荷载、楼面活荷载、屋面活荷载、雪荷载、风荷载、可移动设备荷载、固定设备中的活荷载及设备安装荷载、积灰荷载、钢筒仓外部地面的堆料荷载及管道输送产生的正负压力;
3 温度作用;
4 地震作用。
4 地震作用。
5.5.3 计算贮料荷载时,应按对结构产生最不利作用的贮料品种参数计算贮料重力流动压力,并应包括作用于仓壁上的水平压力、作用于仓底或漏斗顶面处的竖向压力和作用于仓壁上的总竖向摩擦力。计算贮料对波纹钢板仓壁的摩擦作用时,应取贮料的内摩擦角。
5.5.4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和9度时,仓下漏斗与仓壁的连接应进行竖向地震作用计算。
5.5.5 钢筒仓应进行下列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
1 结构构件及连接强度、稳定性计算;
2 钢筒仓整体抗倾覆计算、稳定计算;
2 钢筒仓整体抗倾覆计算、稳定计算;
3 钢筒仓与基础的锚固计算。
条文说明
5.5.1 钢筒仓的自重相对较轻,贮料荷载占主导地位。由于贮料的空、满仓荷载变化将引起地基变形,地基变形可能导致各单体构筑物的相对位移,各单体构筑物之间的连桥、连廊、输送管道因地基变形引起各单体构筑物之间的相对位移,会影响使用或造成破坏。
5.5.2 钢筒仓为工业生产用特种结构,使用过程中永久荷载长期作用在筒仓结构上,对筒仓的仓壁结构产生附加应力;可变荷载作用在筒仓结构上,对筒仓结构产生较大的应力;环境温度的变化会引起结构材料的热胀冷缩,当环境温度变化较大且筒仓结构受到约束而不能自由热胀冷缩时,必将对筒仓结构产生较大的温度应力;当发生地震时,筒仓的贮料等载荷会对筒仓结构产生较大的动荷载,对筒仓的作用力较大。筒仓结构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以上荷载及作用,使筒仓结构能够抵抗以上荷载的单独或可能的同时作用,进而保证筒仓的结构安全。如果设计中荷载考虑不全,就有可能造成筒仓结构截面承受荷载能力不足,使筒仓结构被破坏(整体倒塌等),直接影响生产运行,并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
5.5.3 不同品种的贮料,对筒仓壁的侧压力计算参数和摩擦力计算参数不同,对筒仓壁的荷载作用效应差别较大。因此,应采用对结构产生最不利作用的贮料品种的参数进行计算。波纹钢板钢筒仓卸料时,贮料与仓壁间的相对滑移面并不完全是波纹钢板表面,位于钢板外凸波纹内的贮料与仓内流动区内的贮料之间也会发生相对滑移,由于采用贮料的内摩擦角计算得到的贮料对仓壁的摩擦力比采用贮料对平钢板的外摩擦角时大,故在考虑贮料对仓壁的摩擦作用时,基于安全的考虑,取贮料对平钢板的内摩擦角进行计算,以求得在最不利工况下的设计值。
5.5.4 竖向地震作用对仓下漏斗与仓壁的连接影响较大,高烈度区应予以考虑,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和9度时,竖向地震作用系数可分别采用0.1和0.2。
5.5.5 总结历年来筒仓工程事故,其中不乏构件连接破坏、单个构件失稳、整体倾覆、整体失稳、空仓时风荷载作用下或满仓时地震荷载作用下筒仓与基础连接处锚固螺栓破坏,进而引起筒仓整体倒塌,造成财产和人员的重大损失。其原因均为筒仓结构构件及连接的设计强度、稳定性、整体抗倾覆能力、基础锚固的承载能力小于实际外部荷载效应,因此必须对本条所列的各项内容进行计算,以确保在极限状态下筒仓结构的承载能力大于外部荷载作用效应,保证筒仓结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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