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6.2 电气主接线


6.2.1 电气主接线应根据电站的电压等级、规划容量、线路和变压器连接元件总数、储能系统设备特点等条件确定,并应满足供电可靠、运行灵活、操作检修方便、投资节约和便于过渡或扩建等要求。
6.2.2 高压侧接线形式应根据系统和电站对主接线可靠性及运行方式的要求确定,可采用单母线、单母线分段等接线形式。当电站经双回路接入系统时,宜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
条文说明
6.2.1 “便于扩建”是考虑电站分期建设时,接线能较方便地从初期形式分期过渡到最终接线,使一次和二次设备装置所需的改动最小,减少扩建过程中所造成的停电损失和可能发生的事故。
6.2.2 出线电压等级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110kV、35kV、20kV、10kV、6kV等,统称为高压侧。高压侧出线为单回时,宜采用单母线接线,出线超过两回时宜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根据实际需要,高压侧也可采用线路变压器组、桥形等接线形式。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 GB51048-2014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