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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控制阀门和管道
3.7.1 系统中所用的控制阀门应有明显的启闭标志。
3.7.2 当泡沫消防水泵出口管道口径大于300mm时,不宜采用手动阀门。
3.7.3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水与泡沫混合液及泡沫管道应采用钢管,且管道外壁应进行防腐处理。
3.7.4 中倍数、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干式管道宜采用镀锌钢管;湿式管道宜采用不锈钢管或内部、外部进行防腐处理的钢管;中倍数、高倍数泡沫产生器与其管道过滤器的连接管道应采用奥氏体不锈钢管。
3.7.5 泡沫液管道应采用奥氏体不锈钢管。
3.7.6 在寒冷季节有冰冻的地区,泡沫灭火系统的湿式管道应采取防冻措施。
3.7.7 泡沫-水喷淋系统的管道应采用热镀锌钢管,其报警阀组、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末端试水装置、末端放水装置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的相关规定。
3.7.8 防火堤或防护区内的法兰垫片应采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
3.7.9 对于设置在防爆区内的地上或管沟敷设的干式管道,应采取防静电接地措施,且法兰连接螺栓数量少于5个时应进行防静电跨接。钢制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的防雷接地装置可兼作防静电接地装置。
3.7.2 当泡沫消防水泵出口管道口径大于300mm时,不宜采用手动阀门。
3.7.3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水与泡沫混合液及泡沫管道应采用钢管,且管道外壁应进行防腐处理。
3.7.4 中倍数、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干式管道宜采用镀锌钢管;湿式管道宜采用不锈钢管或内部、外部进行防腐处理的钢管;中倍数、高倍数泡沫产生器与其管道过滤器的连接管道应采用奥氏体不锈钢管。
3.7.5 泡沫液管道应采用奥氏体不锈钢管。
3.7.6 在寒冷季节有冰冻的地区,泡沫灭火系统的湿式管道应采取防冻措施。
3.7.7 泡沫-水喷淋系统的管道应采用热镀锌钢管,其报警阀组、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末端试水装置、末端放水装置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的相关规定。
3.7.8 防火堤或防护区内的法兰垫片应采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
3.7.9 对于设置在防爆区内的地上或管沟敷设的干式管道,应采取防静电接地措施,且法兰连接螺栓数量少于5个时应进行防静电跨接。钢制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的防雷接地装置可兼作防静电接地装置。
条文说明
3.7.1 阀门若没有明显启闭标志,一旦失火,容易发生误操作。对于明杆阀门,其阀杆就是明显的启闭标志。对于暗杆阀门,则需设置明显的启闭标志。
3.7.2 口径较大的阀门,一个人手动开启或关闭较困难,可能导致消防泵不能迅速正常启动,甚至过载损坏。因此,选择电动、气动或液动阀门为佳。增压泵的进口阀门属上一级供水泵的出口阀门,也按出口阀门对待。
3.7.3 水与泡沫混合液管道为压力管道,一般泡沫混合液管道的最小工作压力为0.7MPa,许多系统的泡沫混合液管道工作压力超过1.0MPa。钢管的韧性、机械强度、抗烧性能等可以保障泡沫系统安全可靠。
3.7.6 湿式管道平时充有液体,为防止其在温度较低时冻结,影响系统使用,应采取防冻措施。为保证系统可靠运行,此条定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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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泡沫液和系统组件
- 3.1 一般规定
- 3.2 泡沫液的选择和储存
- 3.3 泡沫消防水泵与泡沫液泵
- 3.4 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
- 3.5 泡沫液储罐
- 3.6 泡沫产生装置
- 3.7 控制阀门和管道
- 4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 4.1 一般规定
- 4.2 固定顶储罐
- 4.3 外浮顶储罐
- 4.4 内浮顶储罐
- 4.5 其他场所
- 5 中倍数与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 5.1 一般规定
- 5.2 全淹没系统
- 5.3 局部应用系统
- 5.4 移动式系统
- 6 泡沫-水喷淋系统与泡沫喷雾系统
- 6.1 一般规定
- 6.2 泡沫-水雨淋系统
- 6.3 闭式泡沫-水喷淋系统
- 6.4 泡沫喷雾系统
- 7 泡沫消防泵站及供水
- 7.1 泡沫消防泵站与泡沫站
- 7.2 系统供水
- 8 水力计算
- 8.1 系统的设计流量
- 8.2 管道水力计算
- 8.3 减压措施
- 9 施工
- 9.1 一般规定
- 9.2 进场检验
- 9.3 安装
- 9.4 调试
- 10 验收
- 11 维护管理
- 附录A 泡沫灭火系统工程划分
- 附录B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验收记录
- 附录C 发泡倍数的测量方法
- 附录D 泡沫灭火系统维护管理记录
- 本标准用词说明
- 引用标注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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