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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般规定
3.1.1 商店建筑应根据其负荷性质、用电容量以及当地供电条件等,确定供配电系统设计方案,并应具备可扩充性。
3.1.2 商店建筑内开关(变电)站、配变电所、柴油发电机房和电力线路等电力设施的位置布置和用地预留,应贯彻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原则。
3.1.3 商店建筑的供配电系统应简洁可靠,保证电源质量,减少电能损失,便于管理和维护。
3.1.4 商店建筑的供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的有关规定。
3.1.2 商店建筑内开关(变电)站、配变电所、柴油发电机房和电力线路等电力设施的位置布置和用地预留,应贯彻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原则。
3.1.3 商店建筑的供配电系统应简洁可靠,保证电源质量,减少电能损失,便于管理和维护。
3.1.4 商店建筑的供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3.1.2 变电站和开关站的定义出自《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2014第2.0.6条、第2.0.8条,指城市公用供配电设施用房。配变电所的定义引自《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本规范指商店建筑自建的专用供配电设施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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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供配电系统
- 3.1 一般规定
- 3.2 供电规划
- 3.3 负荷分级
- 3.4 负荷计算
- 3.5 电源及供配电系统
- 3.6 配变电所
- 4 低压配电
- 4.1 一般规定
- 4.2 低压配电系统
- 4.3 导体选择
- 4.4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 4.5 常用设备电气装置
- 5 电气照明
- 5.1 一般规定
- 5.2 照明
- 5.3 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
- 6 配电线路布线系统
- 6.1 一般规定
- 6.2 电线电缆的选择
- 6.3 电线电缆的敷设
- 7 防雷与接地
- 7.1 一般规定
- 7.2 防雷
- 7.3 等电位联结
- 7.4 接地
- 8 电气节能
- 8.1 一般规定
- 8.2 节能措施
- 9 智能化系统
- 9.1 一般规定
- 9.2 信息化应用系统
- 9.3 智能化集成系统
- 9.4 信息设施系统
- 9.5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
- 9.6 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
- 9.7 公共安全系统
- 9.8 机房工程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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