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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气瓶安全技术规程
Regulation on Safety Technology for Gas Cylinder
TSG23-2021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
2021年1月4日
气瓶安全技术规程
Regulation on Safety Technology for Gas Cylinder
TSG23-2021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
2021年1月4日
2013年9月,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原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下达制定《气瓶安全技术规程》的立项任务书,要求以《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车用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9-2009)、《气瓶附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F001-2009)、 《气瓶设计文件鉴定规则》(TSG R1003-2006)、 《气瓶充装许可规则》(TSG R4001-2006)、 《气瓶型式试验规则》(TSG R7002-2009)、 《气瓶制造监督检验规则》(TSG R7003-2011)等7个安全技术规范为基础,形成关于气瓶的综合性安全技术规范。
2013年10月,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 成立起草工作组,制定本规程的起草工作方案,确定本规程制定的原则、 重点内容以及主要问题、结构(章节)框架,并且就起草工作进行具体分工,制定起草工作时间表。
2015年8月、 2016年8月,起草工作组在北京分别召开第二次、第三次工作会议,对草案进行了讨论,修改后形成征求意见稿。 2017年3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17〕13号文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以及公民的意见。2017年9月,起草组在北京召开第四次工作会议,对征求的意见进行研究讨论,并且进行了相应的修改。
2017年10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17〕61号文再次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以及公民的意见。起草工作组对第二次征求到的意见进行研究讨论,修改后形成送审稿。
随着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许可改革的推进, 为与《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 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号)和《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7-2019)相协调, 按照特种设备局 要求,起草工作组对送审稿进行了修改。 2020年5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委员会审议,起草工作组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后,形成了报批稿。
2020年9月,本规程的报批稿由市场监管总局向WTO/TBT进行通报。 2020年11月,WTO/TBT通报结束。
2021年1月4日,本规程由市场监管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程按照以下基本原则制定:
1.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 7个原有气瓶的安全技术规范为基础,进行合并以及逻辑关系上的理顺,统一并且进一步明确气瓶基本安全要求, 形成气瓶的综合性安全技术规范;
2. 根据行政许可改革的要求, 调整各环节有关行政许可的内容;
3. 整理原质检总局近年来针对气瓶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汇总《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7个安全技术规范在宣贯、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在充分吸取和结合多年来气瓶安全工作实际情况和经验的基础上, 在材料、设计、制造、型式试验、监督检验、气瓶附件、充装使用、定期检验等环节提出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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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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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型式试验
- 6 监督检验
- 7 气瓶附件
- 8 充装使用
- 9 定期检验
- 10 附则
- 附件A 气瓶分类、品种及代号
- 附件B 瓶装气体分类及常用气体物性参数
- 附件C 气瓶企业标准与本规程基本安全要求比照表
- 附件D 气瓶标志
- 附件E 进出口气瓶
- 附件F 气瓶设计文件鉴定申请书
- 附件G 气瓶设计文件鉴定报告
- 附件H 气瓶产品数据表
- 附件J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申请书
- 附件K 气瓶及气瓶阀门型式试验样品抽样与管理要求
- 附件L 气瓶及气瓶阀门型式试验项目
- 附件M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气瓶、气瓶阀门)
- 附件N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 (气瓶、气瓶阀门)
- 附件P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联络单
- 附件Q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意见通知书
- 附件R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书 (气瓶)
- 附件S 进口特种设备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 (气瓶)
- 附件T 气瓶保护罩样式
- 附件U 气瓶定期检验项目
- 附件V 气瓶定期检验报告
- 相关规章和规范历次制(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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