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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待宰间
4.2.1 待宰间应包括卸畜站台、赶畜道、检疫间、接收栏、司磅间、健康活畜待宰栏、疑病畜隔离间及生活设施。
4.2.2 待宰间应根据气候条件设置遮阳、避雨、通风或防寒的围护结构。
4.2.3 公路卸畜站台前应设回车场,卸畜站台宜高出回车场地面0.9m~1.2m。赶畜道应设安全护栏,赶畜道地面坡度不宜大于15.0%。
4.2.4 铁路卸畜站台有效长度不应小于40.0m,站台面应高出轨面1.1m。活畜由水路运来时,应设码头或相应的卸畜设施。
4.2.5 接收栏面积宜为健康活畜待宰栏面积的1/10,其附近应设检疫人员专用通道与检疫间、司磅间和疑病畜隔离间。地磅四周应有围栏,磅坑内应有排水设施。健康活畜和疑病畜必须分开。
4.2.6 健康活畜待宰栏存栏量宜为每班屠宰量的1.0倍。每头牛使用面积可按3.5㎡~3.6㎡计算,每头羊使用面积可按0.6㎡~0.8㎡计算。
4.2.7 疑病畜隔离间应按当地畜源的具体情况设置,其位置宜靠近卸畜站台,应设消毒设施并有单独出口。疑病畜隔离间存栏量不应少于一头(只)。疑病畜隔离间使用面积不宜小于20㎡。
4.2.8 待宰间内宜设活畜待宰冲淋间,严寒、寒冷地区的待宰冲淋间应有防寒措施。待宰冲淋间内宜设18℃~20℃温水冲淋设施。
4.2.9 接收栏、赶畜道、健康活畜待宰栏可用坎墙或栏杆分隔。坎墙或栏杆高度:牛栏不应小于1.4m,羊栏不应小于0.8m。坎墙表面应平整、不渗水及耐腐蚀,牛栏坎墙上部应设栓牛设施。
4.2.10 牛致昏前的驱赶通道平面宜为曲线形逐渐变窄,两侧应设坎墙,坎墙上宜设小门。
4.2.11 接收栏、赶畜道、健康活畜待宰栏和疑病畜隔离间、待宰间宜采用混凝土地面,地面应坡向排水明沟,坡度不应小于1.5%。待宰栏内应设给水管和带排水口的饮水设施。
4.2.2 待宰间应根据气候条件设置遮阳、避雨、通风或防寒的围护结构。
4.2.3 公路卸畜站台前应设回车场,卸畜站台宜高出回车场地面0.9m~1.2m。赶畜道应设安全护栏,赶畜道地面坡度不宜大于15.0%。
4.2.4 铁路卸畜站台有效长度不应小于40.0m,站台面应高出轨面1.1m。活畜由水路运来时,应设码头或相应的卸畜设施。
4.2.5 接收栏面积宜为健康活畜待宰栏面积的1/10,其附近应设检疫人员专用通道与检疫间、司磅间和疑病畜隔离间。地磅四周应有围栏,磅坑内应有排水设施。健康活畜和疑病畜必须分开。
4.2.6 健康活畜待宰栏存栏量宜为每班屠宰量的1.0倍。每头牛使用面积可按3.5㎡~3.6㎡计算,每头羊使用面积可按0.6㎡~0.8㎡计算。
4.2.7 疑病畜隔离间应按当地畜源的具体情况设置,其位置宜靠近卸畜站台,应设消毒设施并有单独出口。疑病畜隔离间存栏量不应少于一头(只)。疑病畜隔离间使用面积不宜小于20㎡。
4.2.8 待宰间内宜设活畜待宰冲淋间,严寒、寒冷地区的待宰冲淋间应有防寒措施。待宰冲淋间内宜设18℃~20℃温水冲淋设施。
4.2.9 接收栏、赶畜道、健康活畜待宰栏可用坎墙或栏杆分隔。坎墙或栏杆高度:牛栏不应小于1.4m,羊栏不应小于0.8m。坎墙表面应平整、不渗水及耐腐蚀,牛栏坎墙上部应设栓牛设施。
4.2.10 牛致昏前的驱赶通道平面宜为曲线形逐渐变窄,两侧应设坎墙,坎墙上宜设小门。
4.2.11 接收栏、赶畜道、健康活畜待宰栏和疑病畜隔离间、待宰间宜采用混凝土地面,地面应坡向排水明沟,坡度不应小于1.5%。待宰栏内应设给水管和带排水口的饮水设施。
条文说明
4.2.6 每头牛、羊使用面积包含栏间赶畜道面积。
4.2.10 经调研,国外近期所做待宰间均考虑动物福利的要求,在靠近宰杀设备处设置弧形的槛墙,以使活畜产生好奇感和不感到害怕,以减少活畜宰前应激反应对肉质的影响。槛墙上设小门,以方便伤牛运出。
4.2.10 经调研,国外近期所做待宰间均考虑动物福利的要求,在靠近宰杀设备处设置弧形的槛墙,以使活畜产生好奇感和不感到害怕,以减少活畜宰前应激反应对肉质的影响。槛墙上设小门,以方便伤牛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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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厂址选择
- 3.2 总平面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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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 室内装修
- 5 结构
- 5.1 一般规定
- 5.2 荷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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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 致昏放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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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电气
- 11.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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