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7.5 自动门 屏蔽门(安全门)
7.5.1 交通建筑中出入人流较多、探测对象为运动体的场所,其自动门的传感器宜采用微波传感器。对于出入人流较少,探测对象为静止或运动体的场所,其自动门的传感器宜采用红外传感器或超声波传感器。
7.5.2 自动门应由就近配电箱引单独回路供电,供电回路应装有过电流及短路保护。
7.5.3 火灾发生时,相关疏散区域的自动门应能强制打开,并应锁定在开启状态。
7.5.4 在自动门的就地,应对其电源供电回路装设隔离电器和手动控制开关或按钮,其位置应选在操作和维护方便且不碍观瞻的地方。
7.5.5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中屏蔽门(安全门)的电源应配置正常、备用两种电源,且两种电源宜在车站设备室进行自动切换。
7.5.6 正常工作模式时,屏蔽门(安全门)系统应由列车信号系统进行监控;当信号系统与屏蔽门(安全门)系统通信中断或屏蔽门(安全门)控制系统故障等时,司机或站台工作人员应能通过站台端头控制盒(PSL)对屏蔽门(安全门)进行开门、关门控制。
7.5.7 屏蔽门(安全门)的金属框体应可靠接地。
7.5.2 自动门应由就近配电箱引单独回路供电,供电回路应装有过电流及短路保护。
7.5.3 火灾发生时,相关疏散区域的自动门应能强制打开,并应锁定在开启状态。
7.5.4 在自动门的就地,应对其电源供电回路装设隔离电器和手动控制开关或按钮,其位置应选在操作和维护方便且不碍观瞻的地方。
7.5.5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中屏蔽门(安全门)的电源应配置正常、备用两种电源,且两种电源宜在车站设备室进行自动切换。
7.5.6 正常工作模式时,屏蔽门(安全门)系统应由列车信号系统进行监控;当信号系统与屏蔽门(安全门)系统通信中断或屏蔽门(安全门)控制系统故障等时,司机或站台工作人员应能通过站台端头控制盒(PSL)对屏蔽门(安全门)进行开门、关门控制。
7.5.7 屏蔽门(安全门)的金属框体应可靠接地。
条文说明
7.5.1 一般微波传感器只能对运动体产生反应,但其探测范围较大,因而在交通建筑中对于出入人流较多、探测对象为运动体的场所,宜采用微波传感器。而红外传感器或超声波传感器对静止及运动体均能产生反应,但探测范围不大,因而对于出入人流较少,探测对象为静止或运动体的场所,传感器宜采用红外传感器或超声波传感器。
7.5.3 规定本条是为了在火灾发生时,能确保人们安全、顺利地疏散,不因门的关闭而影响人员的疏散。
7.5.5 屏蔽门(安全门)一般设置在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站台边缘,将站台区域与隧道轨行区隔离,设有与列车门相对应,可多级控制开启、关闭滑动门的连续屏障(隔断)。其能防止人员或物体落入轨道产生意外事故,并防止未经许可的人进入隧道,从而提高了乘客候车的安全性。
7.5.6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的信号系统一般是由行车指挥和列车运行控制系统组成的。
7.5.3 规定本条是为了在火灾发生时,能确保人们安全、顺利地疏散,不因门的关闭而影响人员的疏散。
7.5.5 屏蔽门(安全门)一般设置在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站台边缘,将站台区域与隧道轨行区隔离,设有与列车门相对应,可多级控制开启、关闭滑动门的连续屏障(隔断)。其能防止人员或物体落入轨道产生意外事故,并防止未经许可的人进入隧道,从而提高了乘客候车的安全性。
7.5.6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的信号系统一般是由行车指挥和列车运行控制系统组成的。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说明 返回
顶部
- 上一节:7.4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 下一节:8 电气照明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和代号
- 2.1 术 语
- 2.2 代 号
- 3 供配电系统
- 3.1 一般规定
- 3.2 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
- 3.3 供配电系统及电能质量
- 3.4 负荷计算
- 4 配变电所、配变电装置及电能管理
- 4.1 一般规定
- 4.2 配变电所
- 4.3 配变电装置及主结线
- 4.4 电能管理
- 5 应急电源设备
- 5.1 一般规定
- 5.2 应急柴油发电机组
- 5.3 应急电源装置(EPS)
- 5.4 不间断电源装置(UPS)
- 6 低压配电及线路布线
- 6.1 一般规定
- 6.2 低压配电系统
- 6.3 低压电器的选择
- 6.4 配电线路选择及布线
- 7 常用设备电气装置
- 7.1 一般规定
- 7.2 机场用400Hz电源系统
- 7.3 行李处理系统
- 7.4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 7.5 自动门 屏蔽门(安全门)
- 8 电气照明
- 8.1 一般规定
- 8.2 照明质量及标准值
- 8.3 大空间、公共场所照明及标识、引导照明
- 8.4 照明配电及控制
- 8.5 火灾应急照明
- 9 建筑防雷与接地
- 9.1 一般规定
- 9.2 防雷与接地
- 10 智能化集成系统
- 10.1 一般规定
- 10.2 系统设计
- 10.3 系统功能要求
- 11 信息设施系统
- 11.1 一般规定
- 11.2 通信网络系统
- 11.3 信息网络系统
- 11.4 综合布线系统
- 11.5 广播系统
- 11.6 时钟系统
- 11.7 有线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
- 12 信息化应用系统
- 12.1 一般规定
- 12.2 公共信息查询系统
- 12.3 公共信息显示系统
- 12.4 离港系统
- 12.5 售检票系统
- 12.6 泊位引导系统
- 12.7 物业运营管理系统
- 12.8 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系统
- 13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 13.1 一般规定
- 13.2 系统设计
- 13.3 系统功能要求
- 14 公共安全系统
- 14.1 一般规定
- 14.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14.3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 14.4 入侵报警系统
- 14.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 14.6 出入口控制系统
- 14.7 安全检查系统
- 15 机房工程
- 15.1 一般规定
- 15.2 机房设计
- 15.3 管线敷设
- 15.4 环境要求
- 16 电磁兼容
- 16.1 一般规定
- 16.2 电源干扰及谐波防治
- 16.3 电子信息系统的电磁兼容设计及等电位联结
- 17 电气节能
- 17.1 供配电系统的节能
- 17.2 电气照明的节能
- 17.3 建筑设备的电气节能
- 17.4 能耗计量与监测管理
- 附录A 交通建筑规模的划分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