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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通风
11.3.1 自然通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以自然通风为主的窑头厂房、各类磨房、烘干车间及余热发电的汽轮发电机房等建筑物,宜根据主要进风面、建筑物形式,按夏季有利的风向布置;
2 底层门洞、侧窗宜作为自然通风的进风口,上部侧窗宜作为自然通风的排风口;侧窗和天窗的窗扇,应开启方便灵活;高侧窗应设置开窗平台;
3 采用自然通风的建筑物,车间内工作地点的夏季空气温度应符合表11.3.1的要求。当空气温度超出规定值时,应设置机械通风或局部通风装置。
1 以自然通风为主的窑头厂房、各类磨房、烘干车间及余热发电的汽轮发电机房等建筑物,宜根据主要进风面、建筑物形式,按夏季有利的风向布置;
2 底层门洞、侧窗宜作为自然通风的进风口,上部侧窗宜作为自然通风的排风口;侧窗和天窗的窗扇,应开启方便灵活;高侧窗应设置开窗平台;
3 采用自然通风的建筑物,车间内工作地点的夏季空气温度应符合表11.3.1的要求。当空气温度超出规定值时,应设置机械通风或局部通风装置。
注:如受条件限制,在采取通风降温措施后仍达不到本表要求时,允许温差加大1℃~2℃。
4 产生余热、余湿的地坑、压缩空气站等生产厂房,首先应采用自然通风消除余热、余湿,达不到卫生条件和生产要求时,应采用机械通风。
11.3.2 生产与辅助生产建筑的机械通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凡产生余热、余湿及有害气体的建筑应以消除有害物质计算通风量,当缺乏必要的资料时,可按房间换气次数确定。建筑物通风换气次数,应按本规范附录H确定。
2 物料输送地坑及地下皮带机走廊应设置通风系统。进风采用自然补风时,断面风速宜为0.5m/s~0.7m/s;补风的室外进风口宜设置在空气洁净的地方,专门设置的进风口应高出室外地坪2m,当设在绿化地带时,不宜小于1m;排风系统的吸风口位置的设置应保证抑制热、尘等扩散,且排风口宜高出室外地坪2.5m以上。
3 炎热地区的包装车间包装工人插袋处宜设置局部过滤送风装置。
4 化验室通风柜的排风量应按保持工作孔风速0.5m/s~0.6m/s计算。排风机及管道应采取防腐措施。
5 有机械送风的配电室,送入室内的空气应经过过滤处理。配电室应设置排风系统,风量宜为送风系统风量的90%。
6 炎热地区的各车间配电室、电收尘器整流室应设置机械排风系统。
7 设有二氧化碳或其他气体固定灭火装置的中央控制室及其他建筑物,应按消防要求设置局部排风系统。
8 炎热地区的机修、电修车间等工段厂房内,应设置移动式通风机,对于散热及有害气体的铆锻焊工段、电修的喷漆间,应设置局部排风系统。
9 汽车保养的碱水清洗间、发动机修理间,应设置机械排风系统,并应采用防腐风机。
10 循环水泵站的加氯间及污水泵站的地坑,均应设置机械排风系统,并应采用防腐风机。加氯间的排风口应设置在房间的下部。污水泵站吸风口的设置,气流不应短路。
11.3.3 事故通风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总降压变电站、配电站的高压开关柜室、电容器室、氧气瓶库、乙炔气瓶库等辅助生产厂房,应设置事故排风装置。当事故排风与排热、排湿系统合用时,通风量应根据计算确定,且换气次数不应小于12次/h。
2 事故通风应根据放散物的种类,设置相应的检测报警及控制系统。事故通风设备的手动控制装置应在室内外便于操作的地点分别设置。
3 事故排风机的室内吸风口应设在有害气体或爆炸危险性物质放散量最大或聚集最多的地点。对事故排风的死角,应采取导流措施。
4 排除有爆炸危险物质的局部排风系统,通风机的电机应采用防爆型。
5 电缆隧道应设置事故排风,排风量应按隧道断面风速0.5m/s~0.7m/s计算,并应采用自然补风。风口距室外地面的高度,进风口不应低于2.0m,排风口不应低于2.5m。
4 产生余热、余湿的地坑、压缩空气站等生产厂房,首先应采用自然通风消除余热、余湿,达不到卫生条件和生产要求时,应采用机械通风。
11.3.2 生产与辅助生产建筑的机械通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凡产生余热、余湿及有害气体的建筑应以消除有害物质计算通风量,当缺乏必要的资料时,可按房间换气次数确定。建筑物通风换气次数,应按本规范附录H确定。
2 物料输送地坑及地下皮带机走廊应设置通风系统。进风采用自然补风时,断面风速宜为0.5m/s~0.7m/s;补风的室外进风口宜设置在空气洁净的地方,专门设置的进风口应高出室外地坪2m,当设在绿化地带时,不宜小于1m;排风系统的吸风口位置的设置应保证抑制热、尘等扩散,且排风口宜高出室外地坪2.5m以上。
3 炎热地区的包装车间包装工人插袋处宜设置局部过滤送风装置。
4 化验室通风柜的排风量应按保持工作孔风速0.5m/s~0.6m/s计算。排风机及管道应采取防腐措施。
5 有机械送风的配电室,送入室内的空气应经过过滤处理。配电室应设置排风系统,风量宜为送风系统风量的90%。
6 炎热地区的各车间配电室、电收尘器整流室应设置机械排风系统。
7 设有二氧化碳或其他气体固定灭火装置的中央控制室及其他建筑物,应按消防要求设置局部排风系统。
8 炎热地区的机修、电修车间等工段厂房内,应设置移动式通风机,对于散热及有害气体的铆锻焊工段、电修的喷漆间,应设置局部排风系统。
9 汽车保养的碱水清洗间、发动机修理间,应设置机械排风系统,并应采用防腐风机。
10 循环水泵站的加氯间及污水泵站的地坑,均应设置机械排风系统,并应采用防腐风机。加氯间的排风口应设置在房间的下部。污水泵站吸风口的设置,气流不应短路。
11.3.3 事故通风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总降压变电站、配电站的高压开关柜室、电容器室、氧气瓶库、乙炔气瓶库等辅助生产厂房,应设置事故排风装置。当事故排风与排热、排湿系统合用时,通风量应根据计算确定,且换气次数不应小于12次/h。
2 事故通风应根据放散物的种类,设置相应的检测报警及控制系统。事故通风设备的手动控制装置应在室内外便于操作的地点分别设置。
3 事故排风机的室内吸风口应设在有害气体或爆炸危险性物质放散量最大或聚集最多的地点。对事故排风的死角,应采取导流措施。
4 排除有爆炸危险物质的局部排风系统,通风机的电机应采用防爆型。
5 电缆隧道应设置事故排风,排风量应按隧道断面风速0.5m/s~0.7m/s计算,并应采用自然补风。风口距室外地面的高度,进风口不应低于2.0m,排风口不应低于2.5m。
条文说明
11.3.1 本条对自然通风设计作出了规定。
1、2 在水泥工厂总体布置时,对散热较大的厂房布置应有利于自然通风,并尽量避免西晒,车间主要进风面应置于夏季最多风向一侧。
3 本款中的车间内工作地点,是指机修车间、水泵房、备料库、工具间等。
4 散热和湿度较大的车间、场所,一般是根据建厂所在地区环境状况,从建筑物布置及厂房围护结构上,考虑以自然通风方式消除湿、热;当工艺布置或工厂地处炎热地区,无法达到卫生条件时,应采用机械通风。
11.3.2 本条对生产与辅助生产建筑机械通风设计作出了规定。
1 本款规定了机械通风的通风量计算原则,但实际上有些散热较大及产生有害气体的车间、场所,难以准确地计算出有害物质量,当缺乏必要的资料时,可按房间换气次数确定。根据水泥工厂设计与使用实践,本规范附录H规定了各建筑物通风换气次数。
2 冷、热物料地下输送走廊和物料卸车坑较多,有的走廊长达几十米、上百米,而环境条件都较差:一是粉尘,二是湿热。本款规定了地下走廊通风设计基本原则。
3 包装车间插袋处,工人劳动强度较大又是热物料,特别是炎热地区,工人操作条件恶劣,故从以人为本的原则考虑制订本款。
4 化验室通风柜排风量,可根据标准通风柜标明的风量选取。本款规定的数据是参考《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暖通空调·动力》提出的。通风柜排出的气体有时为含有酸、碱蒸气或潮湿气体,故应采用防腐风机及管道。
5 以往设计中,有的总降压变电站的配电室设有机械过滤送风系统,室内保持正压,其目的是防止室外粉尘的侵入。当粉尘在带电体表面沉积较多,会影响电器零件正常工作,尤其是相对湿度较大的地区,潮湿粉尘的导电作用会造成系统短路,因而配电室应根据环境状况及电器元件性能设机械过滤送风装置。
6 主要生产车间配电室由于导线及各种电器元件,在运转过程中都产生热量,尤其是炎热地区室内温度较高,不利于操作工人巡视与检修。电收尘器整流室中,整流器、整流变压器、导线及其他电器元件,运转过程中也散发出较多的热量。
8~10 生产辅助车间,在工作过程中散热及产生有害气体,如锻工工段、铆焊车间、水泵站的加氯间(散发氯气)等,为改善工作环境,保证卫生条件,需设置通风系统。凡是有腐蚀性气体产生的场所应设防腐风机,对于有害气体比重大于空气比重的,其排风口应设在房间的下部。
11.3.3 本条是对事故通风设计作出的规定。
1 供配电系统的高压开关,其绝缘介质用油、加惰性气体等措施。当高压开关发生故障时,高温电弧使油燃烧,室内烟雾弥漫;或气瓶破裂,六氟化硫在电弧作用下,会产生多种有腐蚀性、刺激性和毒性物质。
在供电系统中设置电容器,其目的是为了提高其功率因数。但设置电容器会散发出大量热量;再则电容器在高压电作用下有可能被击穿,致使绝缘材料燃烧产生有害气体。
乙炔气瓶库中空气与乙炔气混合物,当乙炔含量达到爆炸浓度2.1%~8.1%时,遇明火即可发生爆炸。
2 本款为强制性条款。事故通风系统(包括兼做事故通风用的基本通风系统)应根据建筑物可能释放的放散物种类设置相应的检测报警及控制系统,以便及时发现事故,启动自动控制系统,减少损失。而事故通风的手动装置装在室内外便于操作的地点,目的是无论员工身在室内还是室外,都可以在发生紧急事故时,通过手动方式,使通风系统立即投入运行,然后撤离事故现场。
5 电缆隧道内电缆较多,导线发热量较大,当导线发生短路时,还会爆炸起火、产生氯气等有害气体。电缆隧道一般较长,通风阻力较大,故考虑设置机械排风系统。规定进、排风口高度,主要是保证进入隧道空气质量以及排风不致对人产生影响。
1、2 在水泥工厂总体布置时,对散热较大的厂房布置应有利于自然通风,并尽量避免西晒,车间主要进风面应置于夏季最多风向一侧。
3 本款中的车间内工作地点,是指机修车间、水泵房、备料库、工具间等。
4 散热和湿度较大的车间、场所,一般是根据建厂所在地区环境状况,从建筑物布置及厂房围护结构上,考虑以自然通风方式消除湿、热;当工艺布置或工厂地处炎热地区,无法达到卫生条件时,应采用机械通风。
11.3.2 本条对生产与辅助生产建筑机械通风设计作出了规定。
1 本款规定了机械通风的通风量计算原则,但实际上有些散热较大及产生有害气体的车间、场所,难以准确地计算出有害物质量,当缺乏必要的资料时,可按房间换气次数确定。根据水泥工厂设计与使用实践,本规范附录H规定了各建筑物通风换气次数。
2 冷、热物料地下输送走廊和物料卸车坑较多,有的走廊长达几十米、上百米,而环境条件都较差:一是粉尘,二是湿热。本款规定了地下走廊通风设计基本原则。
3 包装车间插袋处,工人劳动强度较大又是热物料,特别是炎热地区,工人操作条件恶劣,故从以人为本的原则考虑制订本款。
4 化验室通风柜排风量,可根据标准通风柜标明的风量选取。本款规定的数据是参考《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暖通空调·动力》提出的。通风柜排出的气体有时为含有酸、碱蒸气或潮湿气体,故应采用防腐风机及管道。
5 以往设计中,有的总降压变电站的配电室设有机械过滤送风系统,室内保持正压,其目的是防止室外粉尘的侵入。当粉尘在带电体表面沉积较多,会影响电器零件正常工作,尤其是相对湿度较大的地区,潮湿粉尘的导电作用会造成系统短路,因而配电室应根据环境状况及电器元件性能设机械过滤送风装置。
6 主要生产车间配电室由于导线及各种电器元件,在运转过程中都产生热量,尤其是炎热地区室内温度较高,不利于操作工人巡视与检修。电收尘器整流室中,整流器、整流变压器、导线及其他电器元件,运转过程中也散发出较多的热量。
8~10 生产辅助车间,在工作过程中散热及产生有害气体,如锻工工段、铆焊车间、水泵站的加氯间(散发氯气)等,为改善工作环境,保证卫生条件,需设置通风系统。凡是有腐蚀性气体产生的场所应设防腐风机,对于有害气体比重大于空气比重的,其排风口应设在房间的下部。
11.3.3 本条是对事故通风设计作出的规定。
1 供配电系统的高压开关,其绝缘介质用油、加惰性气体等措施。当高压开关发生故障时,高温电弧使油燃烧,室内烟雾弥漫;或气瓶破裂,六氟化硫在电弧作用下,会产生多种有腐蚀性、刺激性和毒性物质。
在供电系统中设置电容器,其目的是为了提高其功率因数。但设置电容器会散发出大量热量;再则电容器在高压电作用下有可能被击穿,致使绝缘材料燃烧产生有害气体。
乙炔气瓶库中空气与乙炔气混合物,当乙炔含量达到爆炸浓度2.1%~8.1%时,遇明火即可发生爆炸。
2 本款为强制性条款。事故通风系统(包括兼做事故通风用的基本通风系统)应根据建筑物可能释放的放散物种类设置相应的检测报警及控制系统,以便及时发现事故,启动自动控制系统,减少损失。而事故通风的手动装置装在室内外便于操作的地点,目的是无论员工身在室内还是室外,都可以在发生紧急事故时,通过手动方式,使通风系统立即投入运行,然后撤离事故现场。
5 电缆隧道内电缆较多,导线发热量较大,当导线发生短路时,还会爆炸起火、产生氯气等有害气体。电缆隧道一般较长,通风阻力较大,故考虑设置机械排风系统。规定进、排风口高度,主要是保证进入隧道空气质量以及排风不致对人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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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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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给水与排水
- 10.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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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供热、通风与空气调节
- 11.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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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及仪表修理
- 12.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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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职业安全与职业健康
- 14.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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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5 电气设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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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7 安全警示标志
- 附录A 水泥工厂建(构)筑物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耐火等级及防火间距
- 附录B 水泥工厂厂内道路主要技术指标
- 附录C 地下管线之间最小水平净距
- 附录D 地下管线、架空管线与建(构)筑物之间最小水平净距
- 附录E 地下管线之间或与铁路、道路交叉的最小垂直净距
- 附录F 结构设计中物料的物理特性参数
- 附录G 水泥工厂建筑物空气调节室内计算温、湿度
- 附录H 水泥工厂建筑物通风换气次数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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