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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熟料烧成
6.8.1 预热器系统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满足工艺生产要求的前提下,应布置紧凑、占地面积小,预热器塔架高度应低;
2 预热器塔架除应设置各层主平台外,在预热器及分解炉等需清理结皮、操作和维护的地方均应设置平台,并应留有安全操作空间;
3 各层楼面上应留有检修时临时放置耐火材料的位置;
4 压缩空气系统管路应接至预热器塔架各层主平台;
5 窑尾塔架宜设置载货电梯。
6.8.2 预热器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预热器系统应按生产能力确定采用单列、双列布置,宜采用五级或六级预热器;
2 预热器技术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预热器系统出口温度、系统阻力应符合表6.8.2的规定;
1 在满足工艺生产要求的前提下,应布置紧凑、占地面积小,预热器塔架高度应低;
2 预热器塔架除应设置各层主平台外,在预热器及分解炉等需清理结皮、操作和维护的地方均应设置平台,并应留有安全操作空间;
3 各层楼面上应留有检修时临时放置耐火材料的位置;
4 压缩空气系统管路应接至预热器塔架各层主平台;
5 窑尾塔架宜设置载货电梯。
6.8.2 预热器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预热器系统应按生产能力确定采用单列、双列布置,宜采用五级或六级预热器;
2 预热器技术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预热器系统出口温度、系统阻力应符合表6.8.2的规定;
2)预热器顶级旋风筒的分离效率不应低于92%;
3)系统的密闭性能应良好,锁风装置应灵活;
4)预热器的风管和料管应有吸收热膨胀的措施;
5)预热器应有清堵和防堵措施。
6.8.3 分解炉选型及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炉型和炉体结构参数宜根据原、燃料性能确定;
2 分解炉中气体的停留时间可根据分解炉的型式及原、燃料性能确定;燃料在分解炉内应完全燃烧,气体停留时间宜大于5s;入窑物料的表观分解率应达到92%以上;
3 分解炉用煤量的比例宜占总用煤量的55%~65%;当采用旁路放风时,分解炉的用煤比例应根据不同的放风量作相应调整。
6.8.4 旁路放风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生料和熟料中有害成分含量超出本规范第5.6.2条的规定时,烧成系统宜增设旁路放风系统,旁路放风系统的放风比例应根据有害成分的种类和含量大小确定;
2 旁路放风骤冷室应设置在气流中粉尘浓度最小的部位;
3 放风气体温度约1100℃,通过骤冷室后应冷却至450℃及以下;
4 放风气体应掺冷风后进入袋收尘器,处理达标后排放;
5 袋式收尘器收下的回灰宜送入旁路放风窑灰仓储存并妥善处置。
6.8.5 窑尾高温风机选型与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风机效率应大于80%,风机应耐温、耐磨损、耐磨蚀;风机的风量、风压、最高温度应适应系统最不利工况,且风量、风压皆应留有10%的储备;
2 风机调速应选择变频调速方式;
3 风机进风口可设调节阀门;
4 高温风机露天布置时,风机传动部分应加设防雨设施。
6.8.6 废气处理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系统排出的废气宜进行余热利用,废气应经降温、收尘处理后达标排放;
2 废气处理系统宜选用袋式收尘器;
3 高温风降温措施宜采用窑尾管道喷水,也可采用增湿塔、空冷器及掺冷风等方式;
4 废气处理系统的风管、增湿塔、收尘器应采取保温措施;
5 废气处理热风管道布置应紧凑合理,不宜水平布置;
6 增湿塔和收尘器的回灰输送设备宜有1.5倍的储备能力;
7 废气处理系统的回灰应设置送入生料均化库或窑灰仓的设施,也可直接输送到窑喂料系统;设旁路放风系统的工厂,对旁路放风收下的回灰,应同时落实处理方案;
8 废气烟囱出口直径宜根据烟囱出口流速确定,出口流速可取10m/s~16m/s。废气监测及烟囱高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的有关规定。
6.8.7 回转窑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回转窑的规格应根据烧成系统产量,原、燃料条件,海拔高度以及预热器;分解炉,冷却机配置确定;
2 回转窑长径比宜取10~16,正弦斜度应为3.5%~4.0%,最高转速宜为4.0r/min~5.0r/min,调速范围宜为1:10;
3 回转窑应设置筒体温度的检测装置;
4 回转窑的主电机宜采用无级变速电动机,并应设置辅助传动,辅助传动应另外设置与工厂保安电源连接的回路。
6.8.8 回转窑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回转窑中心高度宜根据熟料冷却机的型式及布置确定;当设有两台以上回转窑时,两窑中心距应满足窑头和窑尾设备的布置要求;
2 回转窑的安装尺寸应根据冷窑确定;窑基础之间的水平距离应根据热膨胀后的尺寸确定;窑筒体轴向热膨胀计算应以传动装置附近带挡轮的轮带中心为基准点向两端膨胀;窑基础之间应设置联通走道,并应与窑头平台及窑尾平台相联通;
3 回转窑传动部分可不设厂房和专用的检修设备,但应设置防雨设施。回转窑传动部分与窑筒体间应设置隔热设施。
6.8.9 回转窑冷却通风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回转窑烧成带筒体应根据设备要求设置通风冷却系统;
2 对有风冷降温要求的回转窑轮带应根据设备所需的风量、风压要求,设计独立的通风冷却系统;
3 窑中主传动等电动机的风冷应根据设备要求进行通风设计,并应对通风系统采取过滤措施。
6.8.10 分解炉三次风管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三次风应从冷却机的上壳体或窑头罩引出;
2 三次风管宜布置成倾斜“一”字形,否则应采取清灰措施;
3 三次风管内的风速宜取25m/s~32m/s。
6.8.11 烧成系统煤粉燃烧器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回转窑应采用多通道、低氮氧化物燃烧器;当焚烧替代燃料时,燃烧器的型式应适应替代燃料的性质和状态;
2 燃烧器应带有点火装置,燃烧器的深入长度和角度应可调整;
3 多通道煤粉燃烧器的一次风量占理论燃烧空气需要量的比例不宜大于15%,一次风的送煤风和净风的比例应按燃烧器型式确定;
4 分解炉的燃烧器应根据分解炉的型式和煤质确定,并宜采用多层多点布置,分级燃烧技术,降低烟气中的氮氧化物;
5 一次风机宜配备事故风机或备用风机。
6.8.12 窑头平台应设置吊运耐火材料的设备及堆放位置,检修吊装设备宜兼顾燃烧器的检修。
6.8.13 熟料篦式冷却机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篦式冷却机的热回收率不应低于72%,出冷却机的熟料温度应小于环境温度加65℃;
2 熟料篦式冷却需用的单位熟料冷却空气量,应根据篦式冷却机型式确定;
3 篦式冷却机的余风宜充分利用,可用于原料、煤和混合材料的烘干或余热发电;
4 篦式冷却机的中心线,应偏在窑内中心线物料升起的一侧;
5 熟料篦式冷却机余风的收尘宜采用袋式收尘器,废气入袋式收尘器前宜设置冷却装置。
3)系统的密闭性能应良好,锁风装置应灵活;
4)预热器的风管和料管应有吸收热膨胀的措施;
5)预热器应有清堵和防堵措施。
6.8.3 分解炉选型及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炉型和炉体结构参数宜根据原、燃料性能确定;
2 分解炉中气体的停留时间可根据分解炉的型式及原、燃料性能确定;燃料在分解炉内应完全燃烧,气体停留时间宜大于5s;入窑物料的表观分解率应达到92%以上;
3 分解炉用煤量的比例宜占总用煤量的55%~65%;当采用旁路放风时,分解炉的用煤比例应根据不同的放风量作相应调整。
6.8.4 旁路放风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生料和熟料中有害成分含量超出本规范第5.6.2条的规定时,烧成系统宜增设旁路放风系统,旁路放风系统的放风比例应根据有害成分的种类和含量大小确定;
2 旁路放风骤冷室应设置在气流中粉尘浓度最小的部位;
3 放风气体温度约1100℃,通过骤冷室后应冷却至450℃及以下;
4 放风气体应掺冷风后进入袋收尘器,处理达标后排放;
5 袋式收尘器收下的回灰宜送入旁路放风窑灰仓储存并妥善处置。
6.8.5 窑尾高温风机选型与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风机效率应大于80%,风机应耐温、耐磨损、耐磨蚀;风机的风量、风压、最高温度应适应系统最不利工况,且风量、风压皆应留有10%的储备;
2 风机调速应选择变频调速方式;
3 风机进风口可设调节阀门;
4 高温风机露天布置时,风机传动部分应加设防雨设施。
6.8.6 废气处理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系统排出的废气宜进行余热利用,废气应经降温、收尘处理后达标排放;
2 废气处理系统宜选用袋式收尘器;
3 高温风降温措施宜采用窑尾管道喷水,也可采用增湿塔、空冷器及掺冷风等方式;
4 废气处理系统的风管、增湿塔、收尘器应采取保温措施;
5 废气处理热风管道布置应紧凑合理,不宜水平布置;
6 增湿塔和收尘器的回灰输送设备宜有1.5倍的储备能力;
7 废气处理系统的回灰应设置送入生料均化库或窑灰仓的设施,也可直接输送到窑喂料系统;设旁路放风系统的工厂,对旁路放风收下的回灰,应同时落实处理方案;
8 废气烟囱出口直径宜根据烟囱出口流速确定,出口流速可取10m/s~16m/s。废气监测及烟囱高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的有关规定。
6.8.7 回转窑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回转窑的规格应根据烧成系统产量,原、燃料条件,海拔高度以及预热器;分解炉,冷却机配置确定;
2 回转窑长径比宜取10~16,正弦斜度应为3.5%~4.0%,最高转速宜为4.0r/min~5.0r/min,调速范围宜为1:10;
3 回转窑应设置筒体温度的检测装置;
4 回转窑的主电机宜采用无级变速电动机,并应设置辅助传动,辅助传动应另外设置与工厂保安电源连接的回路。
6.8.8 回转窑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回转窑中心高度宜根据熟料冷却机的型式及布置确定;当设有两台以上回转窑时,两窑中心距应满足窑头和窑尾设备的布置要求;
2 回转窑的安装尺寸应根据冷窑确定;窑基础之间的水平距离应根据热膨胀后的尺寸确定;窑筒体轴向热膨胀计算应以传动装置附近带挡轮的轮带中心为基准点向两端膨胀;窑基础之间应设置联通走道,并应与窑头平台及窑尾平台相联通;
3 回转窑传动部分可不设厂房和专用的检修设备,但应设置防雨设施。回转窑传动部分与窑筒体间应设置隔热设施。
6.8.9 回转窑冷却通风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回转窑烧成带筒体应根据设备要求设置通风冷却系统;
2 对有风冷降温要求的回转窑轮带应根据设备所需的风量、风压要求,设计独立的通风冷却系统;
3 窑中主传动等电动机的风冷应根据设备要求进行通风设计,并应对通风系统采取过滤措施。
6.8.10 分解炉三次风管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三次风应从冷却机的上壳体或窑头罩引出;
2 三次风管宜布置成倾斜“一”字形,否则应采取清灰措施;
3 三次风管内的风速宜取25m/s~32m/s。
6.8.11 烧成系统煤粉燃烧器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回转窑应采用多通道、低氮氧化物燃烧器;当焚烧替代燃料时,燃烧器的型式应适应替代燃料的性质和状态;
2 燃烧器应带有点火装置,燃烧器的深入长度和角度应可调整;
3 多通道煤粉燃烧器的一次风量占理论燃烧空气需要量的比例不宜大于15%,一次风的送煤风和净风的比例应按燃烧器型式确定;
4 分解炉的燃烧器应根据分解炉的型式和煤质确定,并宜采用多层多点布置,分级燃烧技术,降低烟气中的氮氧化物;
5 一次风机宜配备事故风机或备用风机。
6.8.12 窑头平台应设置吊运耐火材料的设备及堆放位置,检修吊装设备宜兼顾燃烧器的检修。
6.8.13 熟料篦式冷却机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篦式冷却机的热回收率不应低于72%,出冷却机的熟料温度应小于环境温度加65℃;
2 熟料篦式冷却需用的单位熟料冷却空气量,应根据篦式冷却机型式确定;
3 篦式冷却机的余风宜充分利用,可用于原料、煤和混合材料的烘干或余热发电;
4 篦式冷却机的中心线,应偏在窑内中心线物料升起的一侧;
5 熟料篦式冷却机余风的收尘宜采用袋式收尘器,废气入袋式收尘器前宜设置冷却装置。
条文说明
6.8.2 本条对预热器的设计作出了几点规定。
1 预热器系统的列数随着窑的生产能力的增大,由单列逐渐发展成双列和多列。4000t/d级以上的预热器系统多数为双列。
2 旋风预热器由多级旋风筒组合而成。在选用同类型的预热器时,预热器级数越多,则排出气体的温度越低,热回收量越多,但级数越多,每级温度降越少,系统的压力降越大,预热器塔架越高,因此是不经济的。根据目前的使用经验,五级或六级预热器较为经济合理。
6.8.3 本条对分解炉的选型和设计作出了规定。
1 根据气流和物料在分解炉内的运动方式,分解炉有多种型式。分解炉是一种气固高温反应器,燃料在炉中燃烧放热,在870℃~900℃温度下,生料在悬浮或沸腾状态中进行无焰煅烧,同时完成传热和碳酸盐分解过程。根据工厂的生产实践和分析试验研究,认为不同原料配合的生料有其不同的分解特性,在相同的条件下,达到相同分解率的时间是有区别的,不同的生料其分解指数和终态分解率均有所不同。通常分解炉内燃料的燃烧速率制约着水泥生料的分解,不同来源的燃煤其燃烧特性差异较大,在分解炉内的燃尽时间、燃尽率等特性指标有所不同,因此应按原、燃料特性试验确定分解炉结构参数,并适当留有一定的富余,以适应生产波动。
2 分解炉的形式不同,其气固两相流场分布亦不相同,气体和固体粒子的运动轨迹亦有差别。因此各种形式分解炉设计的气体停留时间差别较大。根据工厂实际测试及运行状况,本条规定其停留时间宜大于5s。
3 根据国内外工厂实际生产情况,分解炉的用煤量在55%~65%内为宜。分解炉设计应采用分级燃烧技术,降低炉内氮氧化物生成。
当采用旁路放风时,热耗随放风量的变化而变化,分解炉的用煤比例也相应变化。
6.8.4 本条对旁路放风系统的设计作出了规定。
2 骤冷室处粉尘浓度小,可减少随放风气体带走的粉尘量,减轻最终外排窑灰处理的压力,也可降低窑炉的热损失,减少生料损失。
3 抽取的放风气体温度约1100℃,在骤冷室与冷风混合后,应冷却至450℃或更低,这时气态的有害成分将冷凝黏附在粉尘颗粒之上,不再引发设备的粘壁堵塞现象,再掺冷风后满足进袋收尘器温度要求后,就可以通过收尘,将大量有害成分从烟气中分离,达到通过旁路放风降低烟气中有害成分的目的。
5 旁路放风废气处理收下的回灰,由于有害成分很高,若进入生产线,将对窑的烧成不利,既易堵塞预热器系统,又降低熟料强度。在满足水泥产品标准质量指标要求且不影响水泥性能的情况下,应有控制地掺入水泥中,或应按相关标准进行妥善处置。
6.8.5 本条对窑尾高温风机的选型与布置提出了要求。
1、2 窑尾高温风机的风量大、风压高,气体中粉尘含量较大,因此对风机的要求较高。由于风机的功率较大,故要求风机的效率大于80%,并要求能够变频调速。为保证窑生产能力有一定的富余,要求风机选型时,在正常工况条件下,风量、风压皆应留有10%的储备。
3 风机进风口设调节阀门,便于风机轻载启动,当变频调速出现故障时可用来调节系统风量。
4 高温风机可以露天布置,取消厂房,减少投资,检修时可采用临时起吊设备,但传动部分设备应有防雨措施,避免雨淋。
6.8.6 本条对废气处理系统的设计作出了几项规定。
1 对4级、5级预热器系统,设计出预热器系统的废气温度一般在270℃~340℃,这部分热量可烘干原料、燃料和余热发电。
余热利用的废气应进行工艺系统处理,若用于煤磨车间作为煤的烘干热源时,由于其含尘浓度高,会增加煤的灰分,应经过收尘处理后,再送入煤磨,当用作原料的烘干热源时,则可以直接利用。
2 袋式收尘器具有技术成熟、可靠性强、无事故排放、收尘效率高等优点,故推荐采用。
4 废气处理系统虽然废气温度与露点温度相差约30℃,但在通风不良的废气滞流区,外壁的局部地方温度仍可能低于露点温度。另外,在窑的点火升温阶段,收尘器从冷态经废气加热逐渐升温,如有保温,则收尘器温升快、冷凝水少,凝结后也能很快蒸发,可以减少废气对机体的锈蚀。
5 本款主要针对废气处理系统管道直径大又长的特点,应与废热利用相关的工艺系统尽量靠近,使管道布置紧凑合理,降低管道投资,减少散热损失。
管道水平布置时,内部易积灰,引起系统阻力增加,荷载加大。
6 由于增湿塔和收尘器的出灰量不是稳定的,粘壁的大块粉尘经常不定时塌落,其输送设备的能力应比正常的灰量大得多。
7 当窑和原料磨同时运转时,废气处理系统的回灰可和出磨生料同时进入生料均化库,而当原料磨停时,宜送至窑尾喂料系统或窑灰仓。
6.8.7 本条对回转窑设计作出了规定。
1 在确定回转窑的规格时,不仅应按照工厂规模对烧成系统产量的要求,而且还应结合具体的原燃料条件、预热器型式、级数以及分解炉的流程是在线还是离线,分解炉的炉型、规格和配置的冷却机型式规格等具体情况综合确定。
2 国内现有回转窑的长径比(L/D),一般为14~16,短窑的长径比为10~12。随着水泥工厂规模越来越大,回转窑的转速也相应提高,窑的最高转速一般在4.0r/min~5.0r/min,正弦斜度通常在3.5%~4.0%。
3 同转窑筒体温度是窑内煅烧状况和窑皮粘挂、窑衬烧蚀脱落及结圈情况的反映,它直接影响到窑的安全运转。目前应用较成熟的是,用红外线扫描测温技术来检测筒体温度。
4 回转窑设置辅助传动主要是为了检修、保安和镶砌窑衬等需要。为保证辅助传动在紧急(如停电等)情况下能够起动,辅助传动应另有与工厂保安电源连接的回路,并有在突然停窑后,短时间之内重新启动的措施,以防止回转窑的热筒体的变形、连带耐火材料的损坏。
6.8.8 本条对回转窑的窑中部分的布置作了设计规定。
1 回转窑的中心高度,一般根据冷却机布置标高为基准确定。
2、3 回转窑基础墩布置尺寸的规定是根据多年来在窑体的机械设计、工艺布置设计以及现场施工安装中所总结而遵循的规则。窑墩基础间应设置联通走道,为了操作维护的方便,栏杆的设置必须保证安全。
窑的传动装置上部应设置防雨设施,在传动装置和窑筒体之间加隔热设施,布置时防雨、隔热也可兼顾。当需检修时,采用临时起吊设备。
6.8.9 本条是对回转窑冷却通风设计的规定。
1 回转窑烧成带筒体通风冷却的目的,是在窑内耐火砖内壁形成窑皮保护层,从而对耐火砖起到良好的保护作用,延长耐火砖的使用寿命,提高窑的运转率。
2 窑筒体在受热后会产生一定的径向膨胀。而在轮带处的膨胀受限,从而在受限部位会产生较强的剪切应力,对这一部位进行通风冷却,可以大大减轻剪切应力对窑筒体金属材质的影响。
6.8.11 本条对烧成系统的煤粉燃烧器提出了配置要求。
1~3 多通道、低氮氧化物燃烧器主要通过降低一次风用量,提高一次风轴流喷射风速度,合理配置旋流风喷射风量,以降低火焰温度,防止局部高温,降低过剩空气系数和氧浓度,使煤粉在低氧的条件下燃烧,同时也能降低能耗,完全燃烧。
焚烧替代燃料的燃烧器应根据替代燃料的特性进行针对性设计。
回转窑所需一次空气量,由于多通道燃烧器本身的结构和形式不同是有差异的,一次风包括送煤风和净风,一次风量的比例大多在8%~15%。
4 通过多层多点布置燃烧器,将分解炉分为还原区和完全燃烧区,减少分解炉燃烧中的NOx形成,确保煤粉燃尽。
5 本款规定有利于保护燃烧器不被烧坏和窑的连续安全生产。
6.8.13 本条对熟料篦式冷却机的选用提出了要求。
2 篦式冷却机所需的冷却风量,要由各室被冷却的熟料量和温度以及篦式冷却机的结构来确定,不同型式的篦式冷却机所需风量和风压不同,一般标况风量为1.8m3/kg~2.0m3/kg。
4 篦式冷却机的中心线,与窑中心线向窑内物料升起的一侧偏移的距离,应根据窑直径D的大小和窑的转速等因素来决定,一般为0.15D~0.18D,对于直径较小的窑,可以考虑小于0.15D,通过熟料颗粒在冷却机篦床上的优化有序分布,均衡篦式冷却机料层的阻力。
1 预热器系统的列数随着窑的生产能力的增大,由单列逐渐发展成双列和多列。4000t/d级以上的预热器系统多数为双列。
2 旋风预热器由多级旋风筒组合而成。在选用同类型的预热器时,预热器级数越多,则排出气体的温度越低,热回收量越多,但级数越多,每级温度降越少,系统的压力降越大,预热器塔架越高,因此是不经济的。根据目前的使用经验,五级或六级预热器较为经济合理。
6.8.3 本条对分解炉的选型和设计作出了规定。
1 根据气流和物料在分解炉内的运动方式,分解炉有多种型式。分解炉是一种气固高温反应器,燃料在炉中燃烧放热,在870℃~900℃温度下,生料在悬浮或沸腾状态中进行无焰煅烧,同时完成传热和碳酸盐分解过程。根据工厂的生产实践和分析试验研究,认为不同原料配合的生料有其不同的分解特性,在相同的条件下,达到相同分解率的时间是有区别的,不同的生料其分解指数和终态分解率均有所不同。通常分解炉内燃料的燃烧速率制约着水泥生料的分解,不同来源的燃煤其燃烧特性差异较大,在分解炉内的燃尽时间、燃尽率等特性指标有所不同,因此应按原、燃料特性试验确定分解炉结构参数,并适当留有一定的富余,以适应生产波动。
2 分解炉的形式不同,其气固两相流场分布亦不相同,气体和固体粒子的运动轨迹亦有差别。因此各种形式分解炉设计的气体停留时间差别较大。根据工厂实际测试及运行状况,本条规定其停留时间宜大于5s。
3 根据国内外工厂实际生产情况,分解炉的用煤量在55%~65%内为宜。分解炉设计应采用分级燃烧技术,降低炉内氮氧化物生成。
当采用旁路放风时,热耗随放风量的变化而变化,分解炉的用煤比例也相应变化。
6.8.4 本条对旁路放风系统的设计作出了规定。
2 骤冷室处粉尘浓度小,可减少随放风气体带走的粉尘量,减轻最终外排窑灰处理的压力,也可降低窑炉的热损失,减少生料损失。
3 抽取的放风气体温度约1100℃,在骤冷室与冷风混合后,应冷却至450℃或更低,这时气态的有害成分将冷凝黏附在粉尘颗粒之上,不再引发设备的粘壁堵塞现象,再掺冷风后满足进袋收尘器温度要求后,就可以通过收尘,将大量有害成分从烟气中分离,达到通过旁路放风降低烟气中有害成分的目的。
5 旁路放风废气处理收下的回灰,由于有害成分很高,若进入生产线,将对窑的烧成不利,既易堵塞预热器系统,又降低熟料强度。在满足水泥产品标准质量指标要求且不影响水泥性能的情况下,应有控制地掺入水泥中,或应按相关标准进行妥善处置。
6.8.5 本条对窑尾高温风机的选型与布置提出了要求。
1、2 窑尾高温风机的风量大、风压高,气体中粉尘含量较大,因此对风机的要求较高。由于风机的功率较大,故要求风机的效率大于80%,并要求能够变频调速。为保证窑生产能力有一定的富余,要求风机选型时,在正常工况条件下,风量、风压皆应留有10%的储备。
3 风机进风口设调节阀门,便于风机轻载启动,当变频调速出现故障时可用来调节系统风量。
4 高温风机可以露天布置,取消厂房,减少投资,检修时可采用临时起吊设备,但传动部分设备应有防雨措施,避免雨淋。
6.8.6 本条对废气处理系统的设计作出了几项规定。
1 对4级、5级预热器系统,设计出预热器系统的废气温度一般在270℃~340℃,这部分热量可烘干原料、燃料和余热发电。
余热利用的废气应进行工艺系统处理,若用于煤磨车间作为煤的烘干热源时,由于其含尘浓度高,会增加煤的灰分,应经过收尘处理后,再送入煤磨,当用作原料的烘干热源时,则可以直接利用。
2 袋式收尘器具有技术成熟、可靠性强、无事故排放、收尘效率高等优点,故推荐采用。
4 废气处理系统虽然废气温度与露点温度相差约30℃,但在通风不良的废气滞流区,外壁的局部地方温度仍可能低于露点温度。另外,在窑的点火升温阶段,收尘器从冷态经废气加热逐渐升温,如有保温,则收尘器温升快、冷凝水少,凝结后也能很快蒸发,可以减少废气对机体的锈蚀。
5 本款主要针对废气处理系统管道直径大又长的特点,应与废热利用相关的工艺系统尽量靠近,使管道布置紧凑合理,降低管道投资,减少散热损失。
管道水平布置时,内部易积灰,引起系统阻力增加,荷载加大。
6 由于增湿塔和收尘器的出灰量不是稳定的,粘壁的大块粉尘经常不定时塌落,其输送设备的能力应比正常的灰量大得多。
7 当窑和原料磨同时运转时,废气处理系统的回灰可和出磨生料同时进入生料均化库,而当原料磨停时,宜送至窑尾喂料系统或窑灰仓。
6.8.7 本条对回转窑设计作出了规定。
1 在确定回转窑的规格时,不仅应按照工厂规模对烧成系统产量的要求,而且还应结合具体的原燃料条件、预热器型式、级数以及分解炉的流程是在线还是离线,分解炉的炉型、规格和配置的冷却机型式规格等具体情况综合确定。
2 国内现有回转窑的长径比(L/D),一般为14~16,短窑的长径比为10~12。随着水泥工厂规模越来越大,回转窑的转速也相应提高,窑的最高转速一般在4.0r/min~5.0r/min,正弦斜度通常在3.5%~4.0%。
3 同转窑筒体温度是窑内煅烧状况和窑皮粘挂、窑衬烧蚀脱落及结圈情况的反映,它直接影响到窑的安全运转。目前应用较成熟的是,用红外线扫描测温技术来检测筒体温度。
4 回转窑设置辅助传动主要是为了检修、保安和镶砌窑衬等需要。为保证辅助传动在紧急(如停电等)情况下能够起动,辅助传动应另有与工厂保安电源连接的回路,并有在突然停窑后,短时间之内重新启动的措施,以防止回转窑的热筒体的变形、连带耐火材料的损坏。
6.8.8 本条对回转窑的窑中部分的布置作了设计规定。
1 回转窑的中心高度,一般根据冷却机布置标高为基准确定。
2、3 回转窑基础墩布置尺寸的规定是根据多年来在窑体的机械设计、工艺布置设计以及现场施工安装中所总结而遵循的规则。窑墩基础间应设置联通走道,为了操作维护的方便,栏杆的设置必须保证安全。
窑的传动装置上部应设置防雨设施,在传动装置和窑筒体之间加隔热设施,布置时防雨、隔热也可兼顾。当需检修时,采用临时起吊设备。
6.8.9 本条是对回转窑冷却通风设计的规定。
1 回转窑烧成带筒体通风冷却的目的,是在窑内耐火砖内壁形成窑皮保护层,从而对耐火砖起到良好的保护作用,延长耐火砖的使用寿命,提高窑的运转率。
2 窑筒体在受热后会产生一定的径向膨胀。而在轮带处的膨胀受限,从而在受限部位会产生较强的剪切应力,对这一部位进行通风冷却,可以大大减轻剪切应力对窑筒体金属材质的影响。
6.8.11 本条对烧成系统的煤粉燃烧器提出了配置要求。
1~3 多通道、低氮氧化物燃烧器主要通过降低一次风用量,提高一次风轴流喷射风速度,合理配置旋流风喷射风量,以降低火焰温度,防止局部高温,降低过剩空气系数和氧浓度,使煤粉在低氧的条件下燃烧,同时也能降低能耗,完全燃烧。
焚烧替代燃料的燃烧器应根据替代燃料的特性进行针对性设计。
回转窑所需一次空气量,由于多通道燃烧器本身的结构和形式不同是有差异的,一次风包括送煤风和净风,一次风量的比例大多在8%~15%。
4 通过多层多点布置燃烧器,将分解炉分为还原区和完全燃烧区,减少分解炉燃烧中的NOx形成,确保煤粉燃尽。
5 本款规定有利于保护燃烧器不被烧坏和窑的连续安全生产。
6.8.13 本条对熟料篦式冷却机的选用提出了要求。
2 篦式冷却机所需的冷却风量,要由各室被冷却的熟料量和温度以及篦式冷却机的结构来确定,不同型式的篦式冷却机所需风量和风压不同,一般标况风量为1.8m3/kg~2.0m3/kg。
4 篦式冷却机的中心线,与窑中心线向窑内物料升起的一侧偏移的距离,应根据窑直径D的大小和窑的转速等因素来决定,一般为0.15D~0.18D,对于直径较小的窑,可以考虑小于0.15D,通过熟料颗粒在冷却机篦床上的优化有序分布,均衡篦式冷却机料层的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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