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5.7 原料、燃料工艺性能试验
5.7.1 水泥工厂设计应进行原料、燃料工艺性能试验。新原料品种及工业废渣应提前进行试验研究。
5.7.2 原料、燃料工艺性能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原料、燃料工艺性能试验应进行实验室规模试验,新的原料品种及工业废渣还应进行半工业规模试验;
2 主体设计单位应根据原料资源条件和生产方法等提出正式取样要求,取样要求应包括样品种类、质量要求、样品重量;
3 试样应具有充分代表性。
5.7.3 在原料、燃料工艺性能试验项目中,应包括燃尽特性、可磨性、磨蚀性、易磨性、易烧性、挥发性等试验;采用辊式磨时,宜进行辊式磨的磨蚀性和易磨性试验;对湿黏性物料宜做塑性指数试验。试验项目应根据水泥工厂生产特点和工艺要求选择,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煤磨选型与设计时,原煤的易磨性指数测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煤的可磨性指数测定方法 哈德格罗夫法》GB/T 2565的有关规定;
2 生料粉磨流程、磨机选型等工艺设计时,原料和生料混合料的粉磨功指数或辊式磨的物料易磨性指数的测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原料易磨性试验方法(邦德法)》GB/T 26567的有关规定;
3 设计生料配料方案以及确定生料细度、熟料率值时,水泥生料易烧性能的判别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生料易烧性试验方法》GB/T 26566的有关规定。
5.7.2 原料、燃料工艺性能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原料、燃料工艺性能试验应进行实验室规模试验,新的原料品种及工业废渣还应进行半工业规模试验;
2 主体设计单位应根据原料资源条件和生产方法等提出正式取样要求,取样要求应包括样品种类、质量要求、样品重量;
3 试样应具有充分代表性。
5.7.3 在原料、燃料工艺性能试验项目中,应包括燃尽特性、可磨性、磨蚀性、易磨性、易烧性、挥发性等试验;采用辊式磨时,宜进行辊式磨的磨蚀性和易磨性试验;对湿黏性物料宜做塑性指数试验。试验项目应根据水泥工厂生产特点和工艺要求选择,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煤磨选型与设计时,原煤的易磨性指数测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煤的可磨性指数测定方法 哈德格罗夫法》GB/T 2565的有关规定;
2 生料粉磨流程、磨机选型等工艺设计时,原料和生料混合料的粉磨功指数或辊式磨的物料易磨性指数的测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原料易磨性试验方法(邦德法)》GB/T 26567的有关规定;
3 设计生料配料方案以及确定生料细度、熟料率值时,水泥生料易烧性能的判别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生料易烧性试验方法》GB/T 26566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5.7.1 进行原料、燃料工艺性能试验是为了正确选择原料品种和配料方案、确定工艺流程和主机设备选型及保证工厂优质、高产、低耗开展生产提供科学的重要参数和依据。它不仅是设计的依据,也是主机设备标定和指导生产的依据。如有老厂原料的生产数据可供参考,可不进行原料、燃料工艺性能试验。
5.7.2 石灰质原料的试样应考虑影响矿石质量的各种因素,包括硅化、白云岩化、岩浆岩和变质岩、岩溶充填物及覆盖物等。
5.7.3 原煤易磨性指数的测定,其目的是根据HGI值判定煤的易磨性能,用于煤磨选型工艺设计。
原料和生料混合料的粉磨功指数Wi或辊式磨的物料易磨性指数的测定,其目的是根据易磨性和磨蚀性等试验结果,用于进行选择生料粉磨流程、磨机选型等工艺设计。
水泥生料易烧性能的判别,目的是根据易烧性试验及熟料岩相鉴定等结果,提出最佳生料配料方案、生料细度、熟料率值等,并结合窑型和煤质资料,提出煅烧工艺等方面的要求。
5.7.2 石灰质原料的试样应考虑影响矿石质量的各种因素,包括硅化、白云岩化、岩浆岩和变质岩、岩溶充填物及覆盖物等。
5.7.3 原煤易磨性指数的测定,其目的是根据HGI值判定煤的易磨性能,用于煤磨选型工艺设计。
原料和生料混合料的粉磨功指数Wi或辊式磨的物料易磨性指数的测定,其目的是根据易磨性和磨蚀性等试验结果,用于进行选择生料粉磨流程、磨机选型等工艺设计。
水泥生料易烧性能的判别,目的是根据易烧性试验及熟料岩相鉴定等结果,提出最佳生料配料方案、生料细度、熟料率值等,并结合窑型和煤质资料,提出煅烧工艺等方面的要求。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说明 返回
顶部
- 上一节:5.6 配料设计
- 下一节:5.8 原料、燃料综合利用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4 厂址选择及总体规划
- 4.1 厂址选择
- 4.2 厂址选择
- 4.3 土地利用规划
- 5 原料与燃料
- 5.1 原料与燃料
- 5.2 原料
- 5.3 煅烧用燃料
- 5.4 调凝剂
- 5.5 混合材料
- 5.6 配料设计
- 5.7 原料、燃料工艺性能试验
- 5.8 原料、燃料综合利用
- 5.9 废弃物的利用
- 6 生产工艺
- 6.1 一般规定
- 6.2 物料破碎
- 6.3 原料、燃料预均及储存
- 6.4 协同处置废弃物
- 6.5 原料粉磨
- 6.6 生料均化、储存及入窑
- 6.7 煤粉制备
- 6.8 熟料烧成
- 6.9 熟料、混合材料、石膏储存及输送
- 6.10 水泥粉磨
- 6.11 水泥储存
- 6.12 水泥包装、成品堆存及水泥散装
- 6.13 物料烘干
- 6.14 脱硝系统
- 6.15 压缩空气站
- 6.16 压缩空气管道
- 6.17 化验室
- 6.18 耐火材料
- 6.19 工艺计量与测量
- 7 总图运输
- 7.1 总平面设计
- 7.2 交通运输
- 7.3 竖向设计
- 7.4 土(石)方工程
- 7.5 雨水排除
- 7.6 防洪工程
- 7.7 管线综合布置
- 7.8 绿化设计
- 8 电气及自动化
- 8.1 一般规定
- 8.2 供配电系统
- 8.3 35kV~110kV总降压站
- 8.4 6kV~10kV配电站及车间变电所
- 8.5 厂区配电线路
- 8.6 车间配电及拖动控制
- 8.7 照明
- 8.8 防雷保护
- 8.9 电气系统接地
- 8.10 生产过程自动化
- 8.11 控制室
- 8.12 仪表
- 8.13 电缆及抗干扰
- 8.14 自动化系统接地
- 8.15 建筑智能化及消防报警系统
- 8.16 管理信息系统
- 9 建筑结构
- 9.1 一般规定
- 9.2 生产车间与辅助车间
- 9.3 辅助用室、生产管理及生活建筑
- 9.4 建筑构造设计
- 9.5 主要结构选型
- 9.6 结构布置
- 9.7 设计荷载
- 9.8 结构计算
- 10 给水与排水
- 10.1 一般规定
- 10.2 给水
- 10.3 排水
- 10.4 车间给水与排水
- 10.5 消防及消防用水
- 10.6 节水设计
- 11 供热、通风与空气调节
- 11.1 一般规定
- 11.2 供热
- 11.3 通风
- 11.4 空气调节
- 12 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及仪表修理
- 12.1 一般规定
- 12.2 机修车间装备
- 12.3 机修车间布置
- 12.4 机修车间厂房
- 12.5 电气设备及仪表修理
- 12.6 自动化仪表维修
- 13 余热利用
- 14 职业安全与职业健康
- 14.1 一般规定
- 14.2 厂区道路安全
- 14.3 生产和设备安全
- 14.4 建筑安全
- 14.5 电气设备安全
- 14.6 职业病防护
- 14.7 安全警示标志
- 附录A 水泥工厂建(构)筑物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耐火等级及防火间距
- 附录B 水泥工厂厂内道路主要技术指标
- 附录C 地下管线之间最小水平净距
- 附录D 地下管线、架空管线与建(构)筑物之间最小水平净距
- 附录E 地下管线之间或与铁路、道路交叉的最小垂直净距
- 附录F 结构设计中物料的物理特性参数
- 附录G 水泥工厂建筑物空气调节室内计算温、湿度
- 附录H 水泥工厂建筑物通风换气次数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