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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施工
6.2.1 封堵作业前,应清理建筑缝隙、贯穿孔口、贯穿物和被贯穿体的表面,去除杂物、油脂、结构上的松动物体,并应保持干燥。需要养护的封堵部位应在封堵作业后按照产品使用要求进行养护,并应在养护期间采取防止外部扰动的措施。
6.2.2 背衬材料采用矿物棉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
1 矿物棉压缩不应小于自然状态的30%,且压缩后的矿物棉厚度应稍大于封堵部位缝隙的宽度,并应符合本标准第3.0.3条的规定;
2 压实后的矿物棉应顺挤压面塞入封堵部位,矿物棉应靠其回胀力阻止脱落,并应与待封堵部位的表面齐平;
3 填塞的矿物棉应经监理人员验证其阻止脱落的性能后方能进行下一步的防火封堵施工。
6.2.3 无机堵料应按下列顺序和要求进行施工:
1 在封堵部位应设置临时或永久性的挡板;
2 应按照产品使用要求加水均匀搅拌无机堵料;
3 应将搅拌后的无机堵料灌注到封堵的部位,并抹平表面;
4 应在无机堵料养护周期满后再封堵无机堵料与贯穿物、被贯穿体之间的缝隙,并应符合本标准第3.0.4条的规定。
4 应在无机堵料养护周期满后再封堵无机堵料与贯穿物、被贯穿体之间的缝隙,并应符合本标准第3.0.4条的规定。
6.2.4 柔性有机堵料和防火密封胶应按下列顺序和要求进行施工:
1 应按照本标准第6.2.2条的规定采用矿物棉填塞封堵部位;
2 应采用挤胶枪等工具填入堵料,抹平表面,并应符合本标准第3.0.5条和第3.0.6条的规定。
6.2.5 防火密封漆应按下列顺序和要求进行施工:
1 应按照本标准第6.2.2条的规定采用矿物棉填塞封堵部位;
2 应采用刷子或喷涂设备等均匀涂覆堵料,厚度、搭接宽度均应符合本标准第3.0.7条的规定。
6.2.6 阻火模块、阻火包应按下列顺序和要求进行施工:
1 阻火模块应交错堆砌,并应按照产品使用要求牢固粘接;
2 应封堵阻火模块、阻火包与贯穿物、被贯穿体之间的缝隙,并应符合本标准第3.0.8条的规定。
6.2.7 防火封堵板材应按下列顺序和要求进行施工:
1 应按封堵部位的形状和尺寸剪裁板材,并应对切割边进行钝化处理;
2 应在板材安装后按照相应产品的使用技术要求封堵板材与贯穿物、被贯穿体之间的缝隙,并应符合本标准第3.0.9条的规定。
6.2.8 泡沫封堵材料应按下列顺序和要求进行施工:
1 在封堵部位应设置临时或永久性的挡板;
2 应按本标准第3.0.10条的规定将混合后的材料灌注到封堵的部位。
6.2.9 阻火圈应按下列顺序和要求进行施工:
1 应按照设计要求在管道贯穿部位的环形间隙内紧密填塞防火封堵材料;
2 应将阻火圈套在贯穿管道上;
3 应采用膨胀螺栓将阻火圈固定在建筑结构或构件上。
6.2.10 阻火包带应按下列顺序和要求进行施工:
1 应按照产品使用要求将阻火包带缠绕到贯穿物上,并应缓慢推入贯穿部位的环形间隙内,或在阻火包带外采用具有防火性能的专用箍圈固定;
2 应采用具有膨胀性的柔性有机堵料或防火密封胶封堵贯穿部位的环形间隙,并应符合本标准第3.0.5条和第3.0.6条的规定。
条文说明
6.2.1 进行防火封堵施工时,要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清除贯穿孔口或建筑缝隙内的油迹和松散物等,防止这些附着物降低防火封堵材料的附着力。此外,注意检查那些连接在被贯穿体上的附件,如吊夹、吊架、支撑套管等,确保这些附件牢固地连接在被贯穿体上。
6.2.2 采用矿物棉作为背衬材料填塞进行防火封堵时,所用矿物棉的总厚度一般选用填塞缝隙(间隙)宽度的150%,并使压缩后的矿物棉容重不低于100kg/m³。矿物棉厚度稍大于封堵部位的宽度,可以在填塞入建筑缝隙、贯穿孔口的环形间隙后具有足够的回胀力。
(1)防火封堵施工时,首先要清除贯穿物和被贯穿体上的油污、松散物等,使防火封堵材料与贯穿物和被贯穿体紧密粘接。
(2)为了便于某些填塞类防火封堵材料的定位和增强防火封堵材料的力学强度,有时需要同时安装支撑和背衬材料。
(3)防火封堵材料的形状和厚度,要根据产品使用要求和构造图纸进行填塞,并满足相应部位的耐火极限要求。
(4)施工完成后,要将那些不属于防火封堵组件的辅助材料清除,并采用适当方法清理贯穿孔口和环形间隙附近多余的防火封堵材料,使防火封堵组件表面平整、光洁、无裂纹,并填塞密实。
(5)管道贯穿孔口使用阻火圈或阻火包带进行封堵时要注意,安装部位需位于墙体两侧或楼板下侧;对于多种类型贯穿物混合穿越被贯穿体的部位,在有防火封堵板材或相应防火封堵组件中如采用阻火圈或阻火包带,要按产品使用要求进行安装,保证遇火时不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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