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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油气化工码头设计防火规范
JTS158-2019
主编单位: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交通运输部公安局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施行日期:2020年1月1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
《油气化工码头设计防火规范》的公告
2019年第70号
现发布《油气化工码头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为水运工程强制性行业标准,标准代码JTS158-2019,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同时废止。《规范》第5.2.1.2款、第5.2.2.5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油气化工码头设计防火规范
JTS158-2019
主编单位: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交通运输部公安局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施行日期:2020年1月1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
《油气化工码头设计防火规范》的公告
2019年第70号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2019年9月12日
2019年9月12日
本规范是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下达2013年度水运工程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交水发[2013]462号)要求,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组织有关单位,在《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的基础上,通过深入调查和专题研究,总结我国近年来油气化工码头设计、建设、监管、运营操作的经验,广泛征求行业内外对现行规范的使用意见和建议,借鉴国外同类型码头防火标准及管理经验,结合我国油气化工码头建设发展需要制定而成。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自发布实施以来,对油品码头设计和监管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随着近年来沿海及内河油品、液体化学品、液化天然气及液化烃类码头的多样化、大型化、专业化发展,规范的部分内容已不能适应我国油气化工码头设计和监管的需要,为进一步提高规范的适用性,贯彻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开展《油气化工码头设计防火规范》制定工作。
本规范共分8章2个附录,并附条文说明。主要内容包括总体布置、装卸工艺、建构筑物、消防、电气及通信等。
本规范中第5.2.1条、第5.2.2条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的主编单位为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和交通运输部公安局,参编单位为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大连港公安局、长江航运公安局南京分局。本规范编写人员分工如下:
1 总则:吴澎 潘海涛 郭舜丰
2 术语:潘海涛 吴澎 郭舜丰
3 基本规定:吴澎 潘海涛 郭舜丰
4 总体布置:杨国平 吴澎 李冰绯 潘海涛 姜俊杰 刘红宇 张浩强
5 装卸工艺:潘海涛 魏红彤
6 建构筑物:姜俊杰 潘海涛
7 消防:武守元 郭舜丰 陈刚 魏红彤 潘海涛 钱星 张良
8 电气及通信:林结庆 潘海涛
附录A:林结庆 魏红彤
附录B:张浩强
本规范于2018年5月14日通过部审,2019年9月12日发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将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函告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技术管理处,邮政编码:100736)和本规范管理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国子监街28号,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邮政编码:100007),以便修订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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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4 总体布置
- 4.1 一般规定
- 4.2 总平面图布置
- 4.3 工艺管道布置
- 4.4 其他要求
- 5 装卸工艺
- 5.1 一般规定
- 5.2 装卸系统防火措施
- 5.3 工艺设备及管道吹扫和放空
- 5.4 装卸工艺系统的控制
- 5.5 可燃气体检测
- 6 建构筑物
- 6.1 一般规定
- 6.2 材料要求
- 7 消防
- 7.1 一般规定
- 7.2 消防给水系统
- 7.3 泡沫灭火系统
- 7.4 干粉灭火系统
- 7.5 消防设施
- 7.6 灭火器配置
- 8 电气及通讯
- 8.1 消防电源及配电
- 8.2 消防控制和火灾报警系统
- 8.3 防雷、防静电接地
- 8.4 防爆
- 8.5 通信
- 附录A 油气化工码头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 附录B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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