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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B类火灭火试验


7.3.1 试验模型
    B类火灭火试验模型由圆形盘内放入车用汽油构成。盘用钢板制成,壁厚为2.5mm;深度150mm~200mm,误差±5mm(面积为2m²以上的采用200mm深度);盘内底部加清水垫平,其最大厚度不应大于50mm。模型尺寸见表4的规定。

表4 B类火试验模型
7.3.2 试验条件
7.3.2.1 B类火灭火试验可在室外进行,但风速不应大于3.0m/s。当下雨、下雪或下冰雹时不应进行试验。试验时环境温度应在-10℃~30℃之间。灭火时,油盘底部应与地面齐平(不能埋入地面下),但油盘底部有加强筋时,必须使油盘底部不暴露于大气中。
7.3.2.2 试验前将推车式灭火器放置在(20±5)℃环境中保持24h以上,试验时取出。
7.3.2.3 灭火试验应有专人操作。操作者应穿戴透明面罩、隔辐射热的防护服和手套。
7.3.3 试验步骤
7.3.3.1 点燃汽油,预燃60s。
7.3.3.2 预燃结束后即开始灭火。在灭火过程中,推车式灭火器可以连续喷射或间歇喷射,但操作者不得踏上或踏入油盘进行灭火。
7.3.4 试验评定
7.3.4.1 火焰熄灭后1min内不出现复燃,且盘内还有剩余汽油,则灭火成功。
7.3.4.2 灭火试验应进行3次,其中2次灭火成功,则可判定该推车式灭火器达到此灭火级别。若连续2次灭火成功,第3次可以免试。
7.3.4.3 对于推车式泡沫灭火器、推车式洁净气体灭火器的灭火试验,每次试验应使用新的汽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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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车式灭火器 GB8109-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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