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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导热油炉


5.4.1 燃油、燃气导热油炉房应独立设置,且应布置于有可燃气体、液化烃和甲、乙类设备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当工艺要求与甲、乙类厂房贴邻布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导热油炉房应采用防火墙分隔;
    2 导热油炉房的门和窗、排气筒应位于爆炸危险区域以外;
    3 燃气导热油炉房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仪。
5.4.2 导热油炉及附属导热油储罐、导热油炉输送泵等设备周围,应设置防止导热油外溢的措施。
5.4.3 导热油管道进入生产设施处应设置紧急切断阀。导热油炉系统应安装安全泄放装置。
5.4.4 导热油炉加热燃料气管道应采取下列保护措施:
    1 设置低压报警和低低压联锁切断系统;
    2 在燃料气调节阀与导热油炉之间设置阻火器。
5.4.5 导热油炉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导热油加热炉系统规范》SY/T0524的规定。

条文说明
5.4.1 燃油、燃气导热油炉是指以油、天然气为燃料,以导热油(液相)为热载体,通过循环泵使热载体传递给用热设备。
    导热油炉具有低压(常压或较低压力0.3MPa~0.5MPa)、温度较高(300℃左右)、安全、高效、节能的特点,可以精确控制工作温度,同时导热油炉的布置、运行和维修方便。精细化工企业广泛应用于加热、烘干等。
    导热油炉虽为低压操作,在正常情况下火焰不外露,而且热载体一般为丙类可燃液体,但温度较高,为防止甲、乙类厂房的可燃气体、可燃液体泄漏、扩散至导热油炉房引起火灾爆炸事故,特做出本条规定。
5.4.2 防止导热油外溢的措施如围堰、集油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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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 GB51283-2020(202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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