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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铺装场地
6.2.1 铺装场地面积应根据公园总体设计的布局要求进行确定。
6.2.2 铺装场地宜根据集散、活动、演出、赏景、休憩等功能要求作出不同的设计。
6.2.3 游憩场地宜有遮阴措施,夏季庇荫面积宜大于游憩活动范围的50%。
6.2.4 铺装场地内树木成年期根系伸展范围内的地面,应采用透水、透气性铺装。
6.2.5 人行道、广场、停车场及车流量较少的道路宜采用透水铺装,铺装材料应保证其透水性、抗变形及承压能力。
6.2.6 儿童活动场地宜选择柔性、耐磨的地面材料,不应采用锐利的路缘石。
6.2.7 铺装场地的坡度应符合本规范第5.1.4条的规定。
6.2.8 演出场地应有方便观赏的适宜坡度和观众席位。
6.2.2 铺装场地宜根据集散、活动、演出、赏景、休憩等功能要求作出不同的设计。
6.2.3 游憩场地宜有遮阴措施,夏季庇荫面积宜大于游憩活动范围的50%。
6.2.4 铺装场地内树木成年期根系伸展范围内的地面,应采用透水、透气性铺装。
6.2.5 人行道、广场、停车场及车流量较少的道路宜采用透水铺装,铺装材料应保证其透水性、抗变形及承压能力。
6.2.6 儿童活动场地宜选择柔性、耐磨的地面材料,不应采用锐利的路缘石。
6.2.7 铺装场地的坡度应符合本规范第5.1.4条的规定。
6.2.8 演出场地应有方便观赏的适宜坡度和观众席位。
条文说明
6.2.6 儿童的自我平衡能力不高,又喜爱奔跑和攀爬,本条的制定是为了保证儿童在场地内活动时的安全,在儿童偶然摔倒后也不致被其他物体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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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3.1 一般规定
- 3.2 公园的内容
- 3.3 用地比例
- 3.4 容量计算
- 3.5 设施的设置
- 4 总体设计
- 4.1 现状处理
- 4.2 总体布局
- 4.3 竖向控制
- 5 地形设计
- 5.1 高程和坡度设计
- 5.2 土方工程
- 5.3 水体外缘
- 6 园路及铺装场地设计
- 6.1 园路
- 6.2 铺装场地
- 6.3 园桥
- 7 种植设计
- 7.1 植物配置
- 7.2 苗木控制
- 8 建筑物、构筑物设计
- 8.1 建筑物
- 8.2 护栏
- 8.3 驳岸
- 8.4 山石
- 8.5 挡土墙
- 8.6 游戏健身设施
- 9 给水排水设计
- 9.1 给水
- 9.2 排水
- 10 电气设计
- 10.1 供配电系统
- 10.2 照明设计
- 10.3 安全防护与接地
- 10.4 设备安装及线路敷设
- 10.5 智能化系统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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