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4.1 一般规定


4.1.1 锂离子电池工厂工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保障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
    2 应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和影响,降低工人劳动强度;
    3 应具有灵活性和适应性;
    4 应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和运行费用。
4.1.2 生产能力应根据产品类型、本期产量以及未来发展规划进行设计。
4.1.3 生产空间及其布置、生产环境参数和动力供应条件应根据工艺生产的要求确定,同时宜兼顾技术改造升级。
4.1.4 主要生产部门宜采用连续运转的生产组织方式,其他辅助生产部门的工作班次可根据生产需要确定。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锂离子电池工厂设计标准 GB51377-2019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