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A.1 试样制备、养护和状态调节


A.1.1 外保温系统试样应按说明书规定的系统构造和施工方法进行制备。材料试样应按产品说明书规定进行配制。
A.1.2 耐候性试验试样养护环境条件应为温度10℃~30℃、相对湿度不低于50%。其他试验试样标准养护条件和状态调节环境条件应为温度(23±2)℃、相对湿度(50±5)%。
A.1.3 以水泥为主要粘结基料的试样,养护时间应为28d。其他试样应按生产厂家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养护。
条文说明
A.1.1 试样性能与试样制备以及试样尺寸有一定关系。例如,不同生产厂家对抹面层厚度有不同的规定,而抹面层不透水性、保护层水蒸气渗透阻、系统吸水量和抗冲击性等又与抹面层厚度有关。因此,不宜作统一规定。但试样所用材料、系统构造及施工方法应与实际可行的操作程序和施工方法一致。
A.1.2 由于外保温系统对环境条件有很强的适应能力,试样标准养护条件和状态调节环境条件不必作严格规定。本条规定的条件,一般试验室均不难做到。在《有抹面复合外保温系统欧洲技术认可指南》EOTA ETAG 004中,对于耐候性试验的养护条件也是这样规定的。
A.1.3 试样在温度23℃±2℃、相对湿度50%±5%条件下经28d养护后的状态称为干燥状态。在没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试样养护时间为28d。如果生产厂家对养护条件有特殊说明,则按照生产厂家说明书规定进行养护。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 JGJ144-2019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