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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建筑模数
3.5.1 建筑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50002的规定。
3.5.2 建筑平面的柱网、开间、进深、层高、门窗洞口等主要定位线尺寸,应为基本模数的倍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平面的开间进深、柱网或跨度、门窗洞口宽度等主要定位尺寸,宜采用水平扩大模数数列2nM、3nM(n为自然数);
2 层高和门窗洞口高度等主要标注尺寸,宜采用竖向扩大模数数列nM(n为自然数)。
3.5.2 建筑平面的柱网、开间、进深、层高、门窗洞口等主要定位线尺寸,应为基本模数的倍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平面的开间进深、柱网或跨度、门窗洞口宽度等主要定位尺寸,宜采用水平扩大模数数列2nM、3nM(n为自然数);
2 层高和门窗洞口高度等主要标注尺寸,宜采用竖向扩大模数数列nM(n为自然数)。
条文说明
本节在原《通则》第6.1.2条的基础上提升为独立章节,强调设计全过程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 50002。在原条文建筑平面的柱网、开间、进深定位轴线尺寸等主要内容的基础上,增加了建筑层高、门窗洞口尺寸要求,按照基本模数1M=100的倍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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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设计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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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建筑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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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防灾避难
- 4 规划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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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建筑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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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工程管线布置
- 6 建筑物设计
- 6.1 建筑标定人数的确定
- 6.2 平面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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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 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 6.5 设备层、避难层和架空层
- 6.6 厕所、卫生间、盥洗室、浴室和母婴室
- 6.7 台阶、坡道和栏杆
- 6.8 楼梯
- 6.9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 6.10 墙身和变形缝
- 6.11 门窗
- 6.12 建筑幕墙
- 6.13 楼地面
- 6.14 屋 面
- 6.15 吊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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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 光环境
- 7.2 通风
- 7.3 热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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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建筑设备
- 8.1 给水排水
- 8.2 暖通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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