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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消防器材
8.6.1 下列场所应设置移动式泡沫灭火器及砂箱等消防器材:
1 绝缘油和透平油的露天油罐附近;
2 绝缘油和透平油的厂内油罐室或厂外油罐室出入口处;
3 室内充油设备室的出入口处;
4 室外变电站、开关站内充油设备附近。
8.6.2 下列场所应设置移动式灭火器:
1 各类机电设备用房;
2 主厂房各机组段和安装场;
3 穿越各机组段之间的架空电缆通道,按每个机组段集中设置;
4 电缆室、电缆隧道的出入口处;
5 起重机的驾驶室。
8.6.3 电缆室、电缆隧道的出入口和分隔处应配备呼吸器,且数量不应少于2个;控制室应配备正压式呼吸器,且数量不应少于4个。
8.6.4 水利工程各生产场所灭火器的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的规定。
条文说明
8.6.1 对带油的设备,要求配置移动式泡沫灭火器及砂箱等消防器材。
8.6.2 本条要求根据物质及其燃烧特性,配置合适类型的移动式灭火器。
(1)各类机电设备用房,只要室内布置机电设备,均需设置移动式灭火器。
(2)各类起重机在运行过程中可能起火的部位,主要是电机或轴承油箱。对这种行走设备,利用固定式灭火设施灭火通常比较困难。为及时扑救可能发生的火灾,起重机上要求配备手提式灭火器,由司机直接灭火。
(3)本条规定了在各机组段的架空电缆通道附近集中设置移动式灭火器。鉴于目前电缆大多数采用架空敷设,且都为无油电缆,故无需设置砂箱。
8.6.3 电缆燃烧时释放的黑烟里含有大量有毒的氯化氢气体,所以应配备防毒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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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火灾危险性分类和耐火等级
- 4 总体布置
- 4.1 防火间距
- 4.2 消防车道和救援设施
- 5 建筑物
- 5.1 防火分区
- 5.2 安全疏散
- 6 电气设备
- 6.1 室外电气设备
- 6.2 室内电气设备
- 6.3 电缆
- 7 绝缘油和透平油系统
- 8 消防给水及灭火设施
- 8.1 一般规定
- 8.2 给水设施
- 8.3 室外、室内消防给水
- 8.4 消火栓
- 8.5 自动灭火系统
- 8.6 消防器材
- 9 通风、采暖和防排烟
- 9.1 通风、采暖
- 9.2 防排烟
- 10 消防电气
- 10.1 消防供电
- 10.2 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
- 10.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10.4 防雷接地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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