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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水工建筑物工程地质
3.4.1 土石坝坝址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河床覆盖层及阶地内堆积物的地层结构、分层厚度、分布特征,现代河床及古河床软土层、粉细砂、湿陷性黄土及架空、漂孤石层的分布,对土的承载能力、变形、抗剪特性、地震液化等建坝条件作出评价;
2 提出岩(土)体渗透系数、允许渗透坡降和物理力学参数,并对不良地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 防渗体部位断层破碎带和裂隙密集带的分布、宽度、充填状况,并评价其渗透稳定性;
4 坝基(肩)岩体风化、卸荷带厚度及性状;
5 坝基(肩)相对隔水层分布高程、两岸地下水位埋深,并提出坝基(肩)防渗范围及深度。
3.4.2 混凝土坝坝址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坝址地形地貌,覆盖层厚度及其渗透特性,河床深槽范围和深度;
2 坝基(肩)岩性特征及其物理力学性质,软弱夹层的分布和性状;
3 坝基(肩)岩体的风化、卸荷特征、断层破碎带、裂隙密集带、顺河断层和缓倾角结构面的位置、充填物性状和延伸情况,进行坝基岩体质量分类,确定可利用岩面位置,提出岩(土)体物理力学参数;
4 可溶岩坝址坝基(肩)岩溶洞穴和通道的分布、规模、充填情况及连通性,岩溶泉的分布、流量及补给、径流、排泄特征;
5 坝址的水文地质条件,坝基(肩)岩体透水性及分带、相对隔水层埋深,提出坝基(肩)防渗范围及深度;
6 评价坝基(肩)抗滑稳定、变形及渗透稳定性,提出不良工程地质问题处理措施的建议;
7 建在覆盖层上的混凝土坝(闸)址勘察内容可参照土石坝坝址的有关规定。
3.4.3 泄水建筑物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岩体风化、卸荷特征、地下水位、岩(土)体的物理力学性质;
2 两岸边坡稳定条件及冲刷区岩体抗冲特征;
3 提出岩(土)物理力学参数和处理措施的建议。
3.4.4 隧洞、地下厂房、调压室及埋管等地下建筑物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地下水位、上覆岩体厚度、进出口地段岩体风化、卸荷带厚度、主要断层及软弱层带结构面的性状、延伸长度及其与洞室轴线的关系,并进行围岩工程地质分类,提出岩(土)体物理力学参数;
2 应对隧洞成洞条件和进出口边坡稳定条件进行评价;调查隧洞穿越煤系地层等洞段有毒、易爆气体的危害程度,并对采空区洞室围岩稳定、深埋隧洞岩爆作出评价;分析可溶岩地区的岩溶洞穴、暗河水系对成洞条件的影响并作出评价;
3 对地下厂房和调压室,应结合地应力分别评价洞顶、高边墙及交叉段岩体稳定性,提出处理措施的建议;
4 在层状地层内布置埋管时,还应查明岩层倾角、倾向与埋管倾斜角的关系,评价埋管围岩的稳定条件。
3.4.5 渠道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结构、滑坡、泥石流的分布;
2 按坡高、岩(土)体性质、岩层产状等因素进行工程地质分段,评价渠道的渗漏、渠基和边坡的稳定性;
3 提出相应的岩(土)体物理力学参数、稳定边坡建议值及处理措施的建议。
3.4.6 压力管道、前池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地形地貌、覆盖层厚度、基岩面坡度、地质结构、山体稳定条件、前池和镇墩地基岩(土)体物理力学性质;
2 对前池、压力管道沿线边坡稳定、地基承载能力及不均匀变形等问题作出评价,提出岩(土)体物理力学参数。
3.4.7 主、副厂房厂址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地形地貌、岩(土)体性质、承载能力、变形特征、透水性及边坡稳定条件;
2 岩基上的建筑物应查明岩体的风化带、卸荷带、软弱夹层分布及其性状,并提出岩体的物理力学参数;
3 软基上的建筑物应查明覆盖层的厚度、性质、分层特征、渗透性、地下水位埋深、淤泥及粉细砂层的分布、性状及地震液化条件,对变形和渗透稳定作出评价,提出各项物理力学参数和处理措施的建议。
条文说明
3.4.1 土石坝对地基要求较低,一般不全部清除覆盖层,而将坝壳基础置于软基上,如基岩埋藏较浅,防渗体宜直接衔接在岩基上。鉴于一些小水电站清基时常发现古河床,其埋深远大于现代河床,古河床内冲积层成分复杂;另有一些土石坝由于勘察深度不够,未发现存在的淤泥等软土层,致使坝坡产生塌滑,因此,强调了对土石坝应重点勘察古河床切割深度、软土层、粉细砂层及其地震液化条件。
3.4.2 混凝土坝重点强调勘察对坝基抗滑稳定具有控制作用的各类软弱夹层,这是因为近年来有些小水电站混凝土坝在坝基(肩)开挖中揭示有较多夹层和泥化层而在勘察中未曾发现,给设计、施工造成被动。增加了第4款可溶岩坝址勘察和第7款覆盖层作为混凝土重力坝(闸)地基的勘察要求。
3.4.3 工程实践证明,泄水建筑物下游冲刷破坏严重,有时引起岸边边坡失稳,因此,强调勘察下游受冲刷部位岩(土)体抗冲刷性能。
3.4.4 小水电站地下建筑物施工的经验表明,影响洞室稳定条件的主要因素是进出口岩(土)体的完整性和风化卸荷程度、边坡稳定条件、断层破碎带性状及其走向与洞轴线的交角、洞室地下水活动情况、强透水带的分布、与地表连通情况、形成的外水压力等,要求勘察单位分类分段提供围岩体物理力学参数。由于小型工程洞室不可能做很多勘探测试工作,因此,围岩分类以定性为主,可采用现行行业标准《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SL 55附录中围岩工程地质分类。
3.4.5 引水明渠的边坡稳定破坏是常见病害。以往由于勘察工作深度不够,渠线通过基岩顺向坡、滑坡、泥石流体,致使渠道改线或增加处理难度。因此,强调对渠线的不良地质问题要进行勘察。
3.4.6 压力管道与前池地基最常见的不良地质问题是沿线地段山体边坡稳定与不均匀沉降等。以往由于前期勘察工作深度不够,时有发现管路布置于滑坡体或卸荷变形体上,及前池布置于基岩与覆盖层不均匀地基上等,给工程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强调应勘察压力管道与前池山体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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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一般规定
- 3.2 区域地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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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 装机容量及机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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