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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一般规定
9.1.1 设备与管线应优先选用标准化部品。
9.1.2 工业化住宅的设备与管线应进行集成设计,与部品部件间连接应采用标准化接口,接口尺寸应满足公差要求。
9.1.3 设备与管线、支吊架、预埋件等的预留预埋位置应与结构系统模数网格协调。
条文说明
9.1.1 工业化住宅的设备与管线部品符合模数的尺寸要求,才能使工业化住宅达到全面的有效配合,真正实现工业化住宅标准化。
9.1.2 设备管线设计应重视管线综合,满足建筑给水排水、消防、燃气、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施、照明供电等机电各系统功能使用、运行安全、维修管理等要求,应减少平面交叉,竖向管线宜集中布置,并应满足维修更换的要求。
设备与管线系统应与结构系统、内装系统进行尺寸协调,采用标准化接口,有利于实现建筑部品构件的通用性,也有利于主体结构的标准化。接口的尺寸精度应满足工业化住宅要求,才能提高工业化住宅品质。
9.1.3 遵守结构设计模数网格,可以减少预留预埋对结构钢筋和受力的影响,提高预留预埋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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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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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一般规定
- 4.2 网格确定
- 4.3 网格应用
- 4.4 网格协调
- 5 功能空间
- 5.1 一般规定
- 5.2 公共空间
- 5.3 套内空间
- 6 结构系统
- 6.1 一般规定
- 6.2 结构构件与连接
- 7 外围护系统
- 7.1 一般规定
- 7.2 外墙围护系统
- 7.3 屋面围护系统
- 8 内装系统
- 8.1 一般规定
- 8.2 集成式厨房
- 8.3 集成式卫生间
- 8.4 隔墙与整体收纳
- 8.5 吊顶、楼地面与内门窗
- 9 设备与管线系统
- 9.1 一般规定
- 9.2 设备
- 9.3 管线
- 9.4 设备管线的预留预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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