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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应急照明控制器、集中电源和应急照明配电箱的调试
I 应急照明控制器调试
5.3.1 应将应急照明控制器与配接的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箱、灯具相连接后,接通电源,使控制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5.3.2 应对控制器进行下列主要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控制器的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 17945的规定:
1 自检功能;
2 操作级别;
3 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
4 故障报警功能;
5 消音功能;
6 一键检查功能。
II 集中电源调试
5.3.3 应将集中电源与灯具相连接后,接通电源,集中电源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5.3.4 应对集中电源下列主要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集中电源的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 17945的规定:
1 操作级别;
2 故障报警功能:
3 消音功能;
4 电源分配输出功能;
5 集中控制型集中电源转换手动测试功能;
6 集中控制型集中电源通信故障连锁控制功能;
7 集中控制型集中电源灯具应急状态保持功能。
III 应急照明配电箱调试
5.3.5 应接通应急照明配电箱的电源,使应急照明配电箱处于正常工作状态。5.3.6 应对应急照明配电箱进行下列主要功能检查并记录,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 17945的规定:
1 主电源分配输出功能;
2 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配电箱主电源输出关断测试功能;
3 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配电箱通信故障连锁控制功能;
4 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配电箱灯具应急状态保持功能。
条文说明
I 应急照明控制器调试
5.3.1 本条规定了应急照明控制器调试前的准备要求。
5.3.2 本条规定了应急照明控制器的调试要求,应急照明控制器主要功能的检查应按附录E规定的检查要求和检查方法进行,并按照附录E的规定填写调试记录。
5.3.2 本条规定了应急照明控制器的调试要求,应急照明控制器主要功能的检查应按附录E规定的检查要求和检查方法进行,并按照附录E的规定填写调试记录。
II 集中电源调试
5.3.3 本条规定了集中电源调试前的准备要求。
5.3.4 本条规定了集中电源的调试要求,集中电源主要功能的检查应按附录E规定的检查要求和检查方法进行,并按照附录E的规定填写调试记录。
5.3.4 本条规定了集中电源的调试要求,集中电源主要功能的检查应按附录E规定的检查要求和检查方法进行,并按照附录E的规定填写调试记录。
III 消防应急照明配电箱调试
5.3.5 本条规定了应急照明配电箱调试前的准备要求。
5.3.6 本条规定了应急照明配电箱的调试要求,应急照明配电箱主要功能的检查应按附录E规定的检查要求和检查方法进行,并按照附录E的规定填写调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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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系统设计
- 3.1 一般规定
- 3.2 灯具
- 3.3 系统配电的设计
- 3.4 应急照明控制器及集中控制型系统通信线路的设计
- 3.5 系统线路的选择
- 3.6 集中控制型系统的控制设计
- 3.7 非集中控制型系统的控制设计
- 3.8 备用照明设计
- 4 施工
- 4.1 一般规定
- 4.2 材料、设备进场检查
- 4.3 布线
- 4.4 应急照明控制器、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箱安装
- 4.5 灯具安装
- 5 系统调试
- 5.1 一般规定
- 5.2 调试准备
- 5.3 应急照明控制器、集中电源和应急照明配电箱的调试
- 5.4 集中控制型系统的系统功能调试
- 5.5 非集中控制型系统的系统功能调试
- 5.6 备用照明功能调试
- 6 系统检测与验收
- 7 系统运行维护
- 附录A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子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 附录B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 附录C 系统材料和设备进场检查、系统线路设计检查和安装质量检查记录
- 附录D 系统部件现场设置情况、应急照明控制器联动控制编程记录
- 附录E 系统调试、工程检测、工程验收记录
- 附录F 系统日常巡查记录
- 本标准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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