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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给水与排水
7.1.1 老年人照料设施给水系统供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非传统水源可用于室外绿化及道路浇洒,但不应进入建筑内老年人可触及的生活区域。
7.1.2 给水系统应满足给水配件最低工作压力需求,且最低配水点静水压力不宜大于0.45MPa,水压力大于0.35MPa的配水横管应设减压措施。
7.1.3 建筑宜供应热水,并宜采取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储水温度不宜低于60℃,热水配水点水温宜为40℃~50℃。热水供应应有控温、稳压装置,宜采用恒温阀或恒温龙头,明装热水管道应设有保温措施。有条件的地区宜优先采用热泵或太阳能等非传统热源制备生活热水,并宜配有辅助加热设施。太阳能热水系统应设防过热设施。
7.1.4 建筑内应设置计量水表。设有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宜设置热水计量水表,且应热水供水、循环回水管道同时设置。
7.1.5 卫生洁具和给水排水配件应选用节水型低噪声产品。给水、热水管道设计流速不宜大于1.00m/s,排水管应选用低噪声管材或采用降噪声措施。
7.1.6 老年人使用的公用卫生间宜采用光电感应式、触摸式等便于操作的水龙头和水冲式坐便器冲洗装置。室内排水应通畅便捷,并保证有效的水封要求。截水用条形地漏宜与地面平齐,不影响人员及轮椅通行;卫生间地漏宜设在靠近角部最低处不易被踩踏的部位。
7.1.7 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卫生间给水排水管道宜暗装敷设。
条文说明
7.1.1 老年人群体属于易感人群,在疫情到来时容易感染,如果管理水平不能确保,非传统水(再生水)引入室内使用,老年人辨识能力弱,易发生误用,会形成隐患。现行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也不建议养老院、幼儿园、医院类项目采用非传统水源。中水可用于室外绿化及道路浇洒,以利于节水。当非传统水源用于绿化时,可采用滴灌、微喷灌、涌流灌和地下渗灌等微灌形式,如采用喷灌形式水中微生物在空气中极易传播污染。
7.1.2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供水压力需满足最不利点用水器具最低工作压力以保证使用效果。同时,为防止超压出流,节约用水,并减少用水噪声,还需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 50555所规定的相关要求。
7.1.3 在寒冷、严寒、夏热冬冷地区由于气候因素应供应热水,其余地区可酌情考虑是否设置热水供应。为方便老年人使用,一般情况下采用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并保证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出水温度适合、操作简单、安全。为防止军团菌产生,储水温度不宜低于60℃,热水配水点水温宜为40℃~50℃,或定期将温度提高至70℃系统循环10min~20min。有条件的地方优先使用热泵、太阳能等非传统能源,既方便使用,也符合绿色、节能的理念。由于非传统能源不可控,当不满足使用要求时,应采用辅助加热方式保证基本的供水温度。针对需照料群体应有防烫伤要求,如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应采取防过热措施。
7.1.4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从方便计量、节水和科学管理的角度出发,设计时应设置水表。当设置集中热水时,采用全循环或干管循环,所以需要供水管道、循环回水管道同时设置热水表。
7.1.5 世界卫生组织(WHO)研究了接触噪声的极限,比如心血管的极限,是长期在夜晚接受50dB(A)的噪声;而睡眠障碍的极限较低,是42dB(A);更低的是一般性干扰,只有35dB(A)。老年人大多患有心脏病、高血压、抑郁症、神经衰弱等疾病,对噪声很敏感,尤其是65dB(A)以上的突发噪声,将严重影响患者的康复,甚至导致病情加重。因此,需控制给水、热水管道流速,选用大曲率、无缩径管件消除管道噪声。选用流速小,流量控制方便的节水型、低噪声的卫生洁具。排水水流对排水横支管的冲击噪声较大,宜采用隔声性能好的管材,排水立管的降噪措施包括设置土建管井,要求管井壁有一定厚度或管道外包覆具有一定隔声性能的材料。
7.1.6 由于老年人行动不便及记忆力衰退,需要选用具有自控、便于操作的水龙头和卫生洁具。为符合无障碍要求,方便轮椅的进出,门口部位截水用地漏宜设条形地漏与地面平齐,不影响腿脚不便人员和轮椅通行。由于地漏附近易积水,容易使老年人滑倒,因此地漏应靠近边角部位设置。对所选用的地漏性能要求加以明确,以防止污水管内的臭味外溢而影响室内环境。
7.1.7 为防止磕碰和抓扶热水管道烫伤,居室卫生间、公用卫生间、浴室、盥洗室等给水排水管道宜采用暗装敷设,可选用悬挂式洁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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