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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管理服务用房
5.5.1 直接为老年人服务的入住登记、接待等窗口部门,其用房位置应明显易找并设置醒目标识。
5.5.2 办公管理用房应为电子办公设备的安装、使用及维护预留条件。
5.5.3 厨房应满足卫生防疫等要求,且应避免厨房工作时对老年人用房的干扰。
5.5.4 洗衣房平面布置应洁污分区,并应满足洗衣、消毒、叠衣、存放等需求;墙面、地面应易于清洁、不渗漏;宜附设晾晒场地。
条文说明
5.5.1 直接为老年人服务的窗口部门用房应当尽量接近老年人的生活行为空间,辅以醒目的标识提示,方便老年人寻找和获取帮助。
5.5.2 考虑未来护理服务行业的电子化、智能化的发展倾向,老年照料设施中的办公管理用房应有相应的发展空间和前瞻性。
5.5.3 厨房应与老年人的活动范围适当隔离,避免相互干扰和危险的发生。如与老年人用房相邻,应采取隔绝噪声、气味、视线和温度等方面的措施。
5.5.4 洗衣房为工作人员使用并为老年人服务的设施,洁污分区,避免二次污染是重点要求。洗、消、叠、存等规范的工序要求,以及易于清洁、不渗漏是避免二次污染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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