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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联动调试
7.3.1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联动调试方法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任何一个常闭送风口开启时,相应的送风机均应能联动启动;
2 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调试时,当火灾自动报警探测器发出火警信号后,应在15s内启动与设计要求一致的送风口、送风机,且其联动启动方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的规定,其状态信号应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调试数量:全数调试。
7.3.2 机械排烟系统的联动调试方法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任何一个常闭排烟阀或排烟口开启时,排烟风机均应能联动启动。
2 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调试。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火警信号后,机械排烟系统应启动有关部位的排烟阀或排烟口、排烟风机;启动的排烟阀或排烟口、排烟风机应与设计和标准要求一致,其状态信号应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3 有补风要求的机械排烟场所,当火灾确认后,补风系统应启动。
4 排烟系统与通风、空调系统合用,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火警信号后,由通风、空调系统转换为排烟系统的时间应符合本标准第5.2.3条的规定。
调试数量:全数调试。
7.3.3 自动排烟窗的联动调试方法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自动排烟窗应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火警信号后联动开启到符合要求的位置;
2 动作状态信号应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调试数量:全数调试。
7.3.4 活动挡烟垂壁的联动调试方法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活动挡烟垂壁应在火灾报警后联动下降到设计高度;
2 动作状态信号应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调试数量:全数调试。
1当任何一个常闭送风口开启时,相应的送风机均应能联动启动;
2 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调试时,当火灾自动报警探测器发出火警信号后,应在15s内启动与设计要求一致的送风口、送风机,且其联动启动方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的规定,其状态信号应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调试数量:全数调试。
7.3.2 机械排烟系统的联动调试方法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任何一个常闭排烟阀或排烟口开启时,排烟风机均应能联动启动。
2 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调试。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火警信号后,机械排烟系统应启动有关部位的排烟阀或排烟口、排烟风机;启动的排烟阀或排烟口、排烟风机应与设计和标准要求一致,其状态信号应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3 有补风要求的机械排烟场所,当火灾确认后,补风系统应启动。
4 排烟系统与通风、空调系统合用,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火警信号后,由通风、空调系统转换为排烟系统的时间应符合本标准第5.2.3条的规定。
调试数量:全数调试。
7.3.3 自动排烟窗的联动调试方法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自动排烟窗应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火警信号后联动开启到符合要求的位置;
2 动作状态信号应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调试数量:全数调试。
7.3.4 活动挡烟垂壁的联动调试方法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活动挡烟垂壁应在火灾报警后联动下降到设计高度;
2 动作状态信号应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调试数量:全数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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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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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术语
- 2.2 符号
- 3 防烟系统设计
- 3.1 一般规定
- 3.2 自然通风设施
- 3.3 机械加压送风设施
- 3.4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风量计算
- 4 排烟系统设计
- 4.1 一般规定
- 4.2 防烟分区
- 4.3 自然排烟设施
- 4.4 机械排烟设施
- 4.5 补风系统
- 4.6 排烟系统设计计算
- 5 系统控制
- 5.1 防烟系统
- 5.2 排烟系统
- 6 系统施工
- 6.1 一般规定
- 6.2 进场检验
- 6.3 风管安装
- 6.4 部件安装
- 6.5 风机安装
- 7 系统调试
- 7.1 一般规定
- 7.2 单机调试
- 7.3 联动调试
- 8 系统验收
- 8.1 —般规定
- 8.2 工程验收
- 9 维护管理
- 附录A 不同火灾规模下的机械排烟量
- 附录B 排烟口最大允许排烟量
- 附录C 防烟、排烟系统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 附录D 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
- 附录E 防烟、排烟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
- 附录F 防烟、排烟工程验收记录
- 附录G 防烟、排烟系统维护管理工作检查项目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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