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规范 > 物质恒温稳定性的热分析试验方法 GB/T29174-2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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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实验室使用不同生产厂家的不同型号的仪器,多次测试结果用重复标准偏差表示其精确度,并应符合下述规定: a) 恒温放热温度的重复标准偏差应不大于3.4℃; b) 恒温试验的起始放热时间重复标准偏差应不大于10%; c) 恒温试验放热功率的重复标准偏差应不大于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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