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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检验分类
7.1.1 电缆防火涂料的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1.2 出厂检验项目为在容器中的状态、细度、黏度、干燥时间、抗弯性、耐油性和耐盐水性。
7.1.3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性能指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产品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投产或老产品转厂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产品的配方、工艺、原材料有较大改变时;
c)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正常生产满三年时;
f)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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