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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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数据来源及使用


4.1 数据来源
4.1.1 火灾预防所需的数据
    采用消防性能化规范及方法进行设计时,需要获取火灾的发生发展和蔓延、火灾发生的环境、人员对火灾的反应、消防系统、建筑结构以及设计目标等相关数据。例如,消防系统的数据信息应包括报警、灭火、防排烟等。
4.1.2 预测火灾后果所需的数据
    在预测火灾对人员、消防安全系统、建筑结构和环境造成的影响时,需要获取火灾发生发展及蔓延、热通量、燃烧产物及其扩散等相关数据:
    ——人员的数量、分布情况及人员反应,以及各种干预、系统维护和管理等行为可能产生的作用。有关数据信息见GB/T 31593.9;
    ——消防系统的功能及可靠性、系统工作程序及人员操作的可靠性等;
    ——设计对象(如建筑)的几何特征以及周围环境等。
4.1.3 火灾风险评估所需的数据
    在分析火灾事故发生的概率、火灾可能对公共活动(如商业运营中断等)和环境造成的影响,以及提出控制和降低火灾影响的方法时,需要获取数据的可靠性和不确定性、概率分布情况等。若风险评估需要直接的风险值,还应获取可接受的相关数据。
4.2 数据使用 
4.2.1 在不能确定准确数据(如热释放速率)时应选择合适的数值,特别是在获取关于人员行为的数据时,可通过概率方法来描述人员的分布及其反应情况。
4.2.2 在进行计算分析时,可通过实验测试、实体火灾试验、计算模型、可靠性评估、统计记录、火灾事件报告和调查等方式来获取有关数据。数据应便于收集,并说明其可靠性、来源、使用范围和限制条件。
4.2.3 消防安全工程评估/计算所需的数据可用于模型计算,也可用于定义火灾场景(见GB/T 31593.4)。数据的名称应尽量明确并加以说明。
4.2.4 对于通过计算模型或工程方法获取的数据,应详细说明该模型和工程方法。
4.2.5 对于通过测试方法或火灾实验获取的数据,应详细说明该测试方法和火灾实验。
4.2.6 如数据还需进一步补充完善,应对补充完善所采用的方法进行说明,以保障工程安全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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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工程 第2部分:所需数据类型与信息 GB/T31593.2-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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