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6.6 舞台通讯与监督
6.6.1 舞台监督主控台应设置在舞台内侧上场口。
6.6.2 灯光控制室、音响控制室、舞台机械控制台、舞台监视系统控制台、演员化妆休息室、候场室、服装室、乐池、追光室、面光桥、前厅、贵宾室、乐队休息室、舞美休息室等,应设置舞台监督通讯终端器。
6.6.3 舞台监督指挥系统的主摄像机应设在观众席挑台(或后墙)中央位置,同时宜在舞台演员下场口上方、两侧耳光室下方、观众厅主入口和乐池指挥对面设置摄像机。舞台内摄像机宜配置云台。甲等剧场可设置红外线舞台监视系统。
6.6.4 灯光控制室、音响控制室、舞台监督主控室、演员化妆休息室、贵宾室、前厅、观众休息厅等,应设置演出实况的监视器。对于为观众设置的监视器,不得送入演职员监视专用的舞台内信号。
6.6.5 剧场应设观众休息厅背景音乐系统,后台应设演出催场广播系统。
6.6.2 灯光控制室、音响控制室、舞台机械控制台、舞台监视系统控制台、演员化妆休息室、候场室、服装室、乐池、追光室、面光桥、前厅、贵宾室、乐队休息室、舞美休息室等,应设置舞台监督通讯终端器。
6.6.3 舞台监督指挥系统的主摄像机应设在观众席挑台(或后墙)中央位置,同时宜在舞台演员下场口上方、两侧耳光室下方、观众厅主入口和乐池指挥对面设置摄像机。舞台内摄像机宜配置云台。甲等剧场可设置红外线舞台监视系统。
6.6.4 灯光控制室、音响控制室、舞台监督主控室、演员化妆休息室、贵宾室、前厅、观众休息厅等,应设置演出实况的监视器。对于为观众设置的监视器,不得送入演职员监视专用的舞台内信号。
6.6.5 剧场应设观众休息厅背景音乐系统,后台应设演出催场广播系统。
条文说明
6.6.1 舞台监督主控台是舞台监督调度指挥演出的双向对讲系统,该系统具有群呼、点呼、声、光、通信功能。一般甲、乙等剧场均应设置。
6.6.2 为了便于舞台监督指挥演出,必须在各演职员工作位置及贵宾室设置终端对讲器。
6.6.3 舞台监视系统是为了便于演职员监视演出动态和观众在场外观看演出而设置。监视系统应设置1台舞台全景摄像机,全景摄像机一般安装在观众席挑台前沿中央,观众席不设挑台的可安装在观众席后墙中央。在舞台内下场台口上方安装1台带云台的摄像机,是为了便于舞台灯光、音响操作人员及演员观察大幕闭合时舞台内部情况;在台口外两侧耳光下方可各安装1台摄像机,是为便于舞台监督等工作人员观察观众厅情况;在观众厅主出入口可安装摄像机,是为了便于观察观众入场情况;在乐池指挥位置对面安装摄像机是为摄取指挥画面。各路信号由专职工作人员控制切换,根据各观看位置的需要向外传送;舞台内景监视摄像机是为演职员观察舞台内情况而设置,不应让观众看到此时的信号。设置红外线摄像机是为便于灯光转为暗场时也能看到各区域情况,不演出时也可作保安监控用。
舞台机械控制室位置不好时,操作人员很难观察到整个演出区域,会出现死角和盲区。为了便于舞台机械操作人员能观察到整个舞台区域,可设立独立的视频监控系统,保证演出的安全。摄像机位应由舞台工艺确定。
6.6.4 监视器应根据演职员的工作位置来确定安装数量,安装位置与角度一定要便于演职员观看。贵宾室、前厅、观众厅休息室应视具体情况确定安装数量。
6.6.5 观众休息厅背景音乐系统可作演出开场时的催场广播使用,以提示休息厅观众快速进入观众席。后台应设独立的演出催场广播系统供演职员演出使用。以往剧场设计中有被遗漏现象。
6.6.2 为了便于舞台监督指挥演出,必须在各演职员工作位置及贵宾室设置终端对讲器。
6.6.3 舞台监视系统是为了便于演职员监视演出动态和观众在场外观看演出而设置。监视系统应设置1台舞台全景摄像机,全景摄像机一般安装在观众席挑台前沿中央,观众席不设挑台的可安装在观众席后墙中央。在舞台内下场台口上方安装1台带云台的摄像机,是为了便于舞台灯光、音响操作人员及演员观察大幕闭合时舞台内部情况;在台口外两侧耳光下方可各安装1台摄像机,是为便于舞台监督等工作人员观察观众厅情况;在观众厅主出入口可安装摄像机,是为了便于观察观众入场情况;在乐池指挥位置对面安装摄像机是为摄取指挥画面。各路信号由专职工作人员控制切换,根据各观看位置的需要向外传送;舞台内景监视摄像机是为演职员观察舞台内情况而设置,不应让观众看到此时的信号。设置红外线摄像机是为便于灯光转为暗场时也能看到各区域情况,不演出时也可作保安监控用。
舞台机械控制室位置不好时,操作人员很难观察到整个演出区域,会出现死角和盲区。为了便于舞台机械操作人员能观察到整个舞台区域,可设立独立的视频监控系统,保证演出的安全。摄像机位应由舞台工艺确定。
6.6.4 监视器应根据演职员的工作位置来确定安装数量,安装位置与角度一定要便于演职员观看。贵宾室、前厅、观众厅休息室应视具体情况确定安装数量。
6.6.5 观众休息厅背景音乐系统可作演出开场时的催场广播使用,以提示休息厅观众快速进入观众席。后台应设独立的演出催场广播系统供演职员演出使用。以往剧场设计中有被遗漏现象。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说明 返回
顶部
- 上一节:6.5 舞台音响
- 下一节:6.7 演出技术用房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地和总平面
- 3.1 基地
- 3.2 总平面
- 4 前厅和休息厅
- 5 观众厅
- 5.1 视线设计
- 5.2 座席
- 5.3 走道
- 6 舞台
- 6.1 一般规定
- 6.2 乐池
- 6.3 舞台机械
- 6.4 舞台灯光
- 6.5 舞台音响
- 6.6 舞台通讯与监督
- 6.7 演出技术用房
- 6.8 舞台结构荷载
- 7 后台
- 7.1 演出用房
- 7.2 辅助用房
- 8 防火设计
- 8.1 防火
- 8.2 疏散
- 8.3 消防给水
- 8.4 防排烟
- 8.5 火灾报警
- 9 建筑声学
- 9.1 一般规定
- 9.2 观众厅体形
- 9.3 观众厅混响时间
- 9.4 噪声控制
- 10 建筑设备
- 10.1 给水排水
- 10.2 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 10.3 电气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