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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资料性附录)用于泡沫性能和灭火性能质量控制的小型试验
A.1 概述
本附录采用的泡沫枪与5.8.1采用的标准泡沫枪不同,产生的泡沫也不同,因此,使用两种泡沫枪得到的发泡倍数、析液时间以及灭火性能不能直接比较。本附录提供的试验方法适用于在正常生产过程中对泡沫液的泡沫性能和灭火性能稳定性进行质量控制。
A.2 泡沫性能试验
A.2.1 试验条件
——环境温度:(15~25)℃;
——泡沫温度:(15~20)℃;
——室内。
A.2.2 仪器、设备
——秒表:精度0.1s;
——温度计:分度值1℃;
——天平:精度1 g;
——量筒:分度值10 mL;
——析液测定器(见图5);
——泡沫产生系统(见图 2):由 5 L/min泡沫枪[见图 A.1,应满足在(0.7±0.03)MPa压力下,用水测定的流量为(5.0±0.1)L/min]、1.5级(0~1)MPa压力表、储液罐、空压机等组成。
A.2.3 试验步骤
a)将样品按使用浓度用淡水配制泡沫溶液,若泡沫液适用于海水,则用符合5.10.3的海水配制,控制泡沫溶液的温度,使产生的泡沫温度在(15~20)℃范围内。
b)启动空气压缩机,调节泡沫枪入口压力为(0.7±0.03)MPa,同时润湿析液测定器的泡沫接收罐内壁、擦净、称重(m1)。
c)经过(5~10)s的喷射达到稳定后,用析液测定器接收泡沫,同时启动秒表,刮平并擦去析液测定器外溢泡沫,称重(m2),按式(A.1)计算25%析液质量(m3):
m1——析液测定器的质量,单位为克(g);
m2——析液测定器充满泡沫时的质量,单位为克(g);
m3——25%析液质量,单位为克(g)。
d)取下析液测定器的析液接收罐,放在天平上,同时将泡沫接收罐放在支架上,注意保持析液中不含泡沫,当析出液体为m3时卡停秒表,记录25%析液时间。
e)发泡倍数按式(A.2)计算:
E——发泡倍数;
ρ——泡沫溶液的密度,单位为克每毫升(g/mL),取ρ=1.0 g/mL;
V——泡沫收集罐的容积,单位为毫升(mL)。
图A.1 5 L/min泡沫枪及附件
A.3 灭火试验
A.3.1 试验条件
同A.2.1。
A.3.2 泡沫溶液的配制
同5.8.3a)。
A.3.3 设备及材料
泡沫产生系统:同A.2.2,所不同的是用7 mm流量调节头取代135°弯头。
圆形、锥底钢质油盘:内径(565±5)mm,深度(150±5)mm,壁厚2.5 mm,油盘面积为0.25m²,圆锥底高度为(30±5)mm;
钢质抗烧罐:内径(120±2)mm,深度(80±2)mm,整体高度(96±2)mm,壁厚2.5 mm;
燃料:120#橡胶工业用溶剂油,符合SH 0004的要求;
其他同A.2.2。
A.3.4 记录
试验过程中记录下列参数:
a)室内或室外;
b)环境温度;
c)泡沫温度;
d)90%控火时间;
e)灭火时间;
f)100%抗烧时间。
A.3.5 试验步骤
向泡沫溶液贮罐施加(0.7±0.03)MPa的压力,调节7 mm流量调节头,使其直向的泡沫流量为(725~775)g/min(以 6 s的喷射量确定流量)。调节泡沫枪的位置,使枪保持水平并高出油盘上沿150mm,使泡沫落在油盘中央。用水洗净油盘,加入9L燃料,在抗烧罐中加入1L燃料,放在安全处。打开排风装置。加入燃料在5 min内点燃油盘,预燃(60±5)s,开始供泡。记录90%控火时间(自供泡开始至火焰高度降低到0.3m~0.4m的时间)、灭火时间(自供泡开始至火焰全部熄灭的时间)。供泡(180±2)s,等待(60±5)s,将装有1 L燃料的抗烧罐放在油盘中央并点燃。记录100%抗烧时间。
本附录采用的泡沫枪与5.8.1采用的标准泡沫枪不同,产生的泡沫也不同,因此,使用两种泡沫枪得到的发泡倍数、析液时间以及灭火性能不能直接比较。本附录提供的试验方法适用于在正常生产过程中对泡沫液的泡沫性能和灭火性能稳定性进行质量控制。
A.2 泡沫性能试验
A.2.1 试验条件
——环境温度:(15~25)℃;
——泡沫温度:(15~20)℃;
——室内。
A.2.2 仪器、设备
——秒表:精度0.1s;
——温度计:分度值1℃;
——天平:精度1 g;
——量筒:分度值10 mL;
——析液测定器(见图5);
——泡沫产生系统(见图 2):由 5 L/min泡沫枪[见图 A.1,应满足在(0.7±0.03)MPa压力下,用水测定的流量为(5.0±0.1)L/min]、1.5级(0~1)MPa压力表、储液罐、空压机等组成。
A.2.3 试验步骤
a)将样品按使用浓度用淡水配制泡沫溶液,若泡沫液适用于海水,则用符合5.10.3的海水配制,控制泡沫溶液的温度,使产生的泡沫温度在(15~20)℃范围内。
b)启动空气压缩机,调节泡沫枪入口压力为(0.7±0.03)MPa,同时润湿析液测定器的泡沫接收罐内壁、擦净、称重(m1)。
c)经过(5~10)s的喷射达到稳定后,用析液测定器接收泡沫,同时启动秒表,刮平并擦去析液测定器外溢泡沫,称重(m2),按式(A.1)计算25%析液质量(m3):
m3 =(m2 -m1 )/4 ………………………………(A.1)
式中:m1——析液测定器的质量,单位为克(g);
m2——析液测定器充满泡沫时的质量,单位为克(g);
m3——25%析液质量,单位为克(g)。
d)取下析液测定器的析液接收罐,放在天平上,同时将泡沫接收罐放在支架上,注意保持析液中不含泡沫,当析出液体为m3时卡停秒表,记录25%析液时间。
e)发泡倍数按式(A.2)计算:
E=ρV/(m2一m1)…………………………(A.2)
式中:E——发泡倍数;
ρ——泡沫溶液的密度,单位为克每毫升(g/mL),取ρ=1.0 g/mL;
V——泡沫收集罐的容积,单位为毫升(mL)。
图A.1 5 L/min泡沫枪及附件
A.3.1 试验条件
同A.2.1。
A.3.2 泡沫溶液的配制
同5.8.3a)。
A.3.3 设备及材料
泡沫产生系统:同A.2.2,所不同的是用7 mm流量调节头取代135°弯头。
圆形、锥底钢质油盘:内径(565±5)mm,深度(150±5)mm,壁厚2.5 mm,油盘面积为0.25m²,圆锥底高度为(30±5)mm;
钢质抗烧罐:内径(120±2)mm,深度(80±2)mm,整体高度(96±2)mm,壁厚2.5 mm;
燃料:120#橡胶工业用溶剂油,符合SH 0004的要求;
其他同A.2.2。
A.3.4 记录
试验过程中记录下列参数:
a)室内或室外;
b)环境温度;
c)泡沫温度;
d)90%控火时间;
e)灭火时间;
f)100%抗烧时间。
A.3.5 试验步骤
向泡沫溶液贮罐施加(0.7±0.03)MPa的压力,调节7 mm流量调节头,使其直向的泡沫流量为(725~775)g/min(以 6 s的喷射量确定流量)。调节泡沫枪的位置,使枪保持水平并高出油盘上沿150mm,使泡沫落在油盘中央。用水洗净油盘,加入9L燃料,在抗烧罐中加入1L燃料,放在安全处。打开排风装置。加入燃料在5 min内点燃油盘,预燃(60±5)s,开始供泡。记录90%控火时间(自供泡开始至火焰高度降低到0.3m~0.4m的时间)、灭火时间(自供泡开始至火焰全部熄灭的时间)。供泡(180±2)s,等待(60±5)s,将装有1 L燃料的抗烧罐放在油盘中央并点燃。记录100%抗烧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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